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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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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刑法韩友谊 老师曾经讲过一个案例:强行把精液灌入女性生殖器是否构成强奸罪。一直以为是个理论上的玩笑,没想到还真有这种事!@家有死狗 @啊米开朗基罗 个人认为无罪。
    【副教授用精液做药引治疗妇科病 被判强奸罪】广西医科大学一副教授用精液混合西药为女患者会阴穴进行按摩。被指控为强制猥亵妇女罪,由于操作不慎,极少量药引被带进女患者的私处。当时马林觉得已酒精消毒,没有问题。几位亲历“精液偏方治疗”的女患者,纷纷出来为他鸣不平。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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