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被司法“宽容”了的大贪官: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6460万余元,被判处死缓。如胡长清( 受贿544.25万元,判处死刑)、成克杰(受贿4109万余元,判处死刑)、郑筱萸(受贿649万元,被判处死刑。)王怀忠(受贿5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在地下有知,是否会向马克思喊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