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人权宣言》“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方舟子又发贴了】“一个清华化学系校友写的:《贝大师的忽悠可以休矣!》再次见识一下贝志诚是如何操纵舆论构陷孙维的。” to@一毛不拔大师 (from 腾讯微博) 猛戳->🔗 网页链接
- 您還真別說大中國,大中國三千年來都有國家專賣的傳統,歐美列國自古至今對某些商品的控制同樣非常嚴格,沒事別瞎起哄,瞭解清楚了辨明利害再發言也不遲。你若覺得這規定不合理或不合時宜,那就去推動立法,保護你所認定的利益。//@老头鸡陈翔: 跨省买烟还有限制?大中国原来只是说说的啊//@刁牙: //展开全文
【市民跨省买105条烟遭收缴 还被罚1万元】江苏扬州的杨先生托朋友在山东鱼台花6.3万元买了105条名贵香烟,用于送礼。但经过徐州沛县时,被烟草专卖局和公安以非法经营罪没收,并罚款1万,仅开了张收据。警方称,经核实,决定不予立案。律师称跨省买烟违法。🔗 网页链接 年底,大家出门小心…
- 感謝@-王子敬 將@儒者余東海 之文予我一窺究竟。看完此文著實無語,通篇無一證證明儒家尊重言論權,所引文例,皆上古先秦時代故事,我有問:“上古先秦,封建貴族談何儒家?”及周末百家爭鳴,孔孟亦不過鄉野流派,而非執政天下者,何來尊重言論權一談?封建時代禮不下庶,論據之基本不存你何以立文?展开全文
- 新加坡中國籍巴士司機不滿同工不同酬(歧視華工)而罷工,因違反新加坡法律一人被刑拘。此事給我的警醒是:法律能保護一部分人的利益和秩序,同時也會限制另一部分人追求公平與夢想的機會,因為只有被壓迫者才會因覺醒而反抗固有秩序,從這一點看,法治即專制。新加坡這種典型精英主義社會,不是未來。
- 我是經常網路在綫,只是不喜歡找人聊天也沒人找俺聊,手機暢通可也沒興趣打電話,在電腦前坐几個小時是常事,經常點鼠標點到食指痛,用谷歌百度配合維基百科查閱各種資料信息,難以想像一個人可以經常很久不說一句話,全以沉默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