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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微博 公安部办公厅2007年9月17日一份复函称,经警方工作,排除了自杀和误食铊盐的可能,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但由于事发两个月后才报案,证据已经灭失,案件终未侦破。97年10月23日,北京市政法委组织召开“三长会议”认为,鉴于直接证据不足,继续侦查难度大,经逐级上报,98年8月25日结办此案。 展开全文转发 6评论 5 原微博 矿儿叽NPC
“规定”踩到法律头上拉粑粑也不是第一次了 [右哼哼]//@十年砍柴: 可以宣布"暂不属于中国"。 //@周泽律师: 暂不执行刑事诉讼法,这算叛乱吧? 「暂不执行新刑事诉讼法」2013年1月13日,@黎雄兵律师 前往楚雄禄丰看守所会见冉晓漫遭拒,交涉,国保大队长黄绍荣说"局里有规定,暂不执行新刑事诉讼法"... 转发 425评论 122 原微博 矿儿叽NPC
让我和爱妃单独待会//@arr10: 这哪儿帝王浴呀,整个儿一参观傻B呢... //@星星草的马甲: //@妖精变的小熊: 真的假的//@豪虾传: 帝王洗澡的时候,身边应该没有这么多基友围观吧?看“帝王”这表情,估计当时心里有一万个诅咒!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