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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多年,我们兜了个大圈子,然后发现还在原地打转。 //@章立凡: 轮回到戊戌变法之前了[钟]…
    在这个时代还要辩论要不要宪政的问题,真是天大的笑话。连慈禧都玩准备立宪,他们居然说宪政是洪水猛兽?一百多年过去了,越活越抽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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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人说的透彻,比律师,家属,公安说的都更接近真相。其实,谁也不傻,老百姓真不好唬弄。
    有些人就是听不得实话。李天一那事儿简单到死:去熟悉的夜场找领班要陪酒唱歌的驻场小妹,喝完之后去请小妹吃宵夜,基本就是打算买春的节奏。小妹喝多了、也不愿意,这帮孙子就动了手、然后轮奸。轮奸不证明陪酒的事实不存在,而陪酒也不证明小妹是自愿的,不影响强奸、轮奸的结论。有点儿理智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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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审判已经侵害了被告人李天一,现在连被害人也不放过 ,法律人的良心何在?//@LawyerGavin: 被害人的隐私轮得到被告人家属来选择吗?作为律师,你置刑事诉讼法于何地?置被害人权益于何地?此种言论,竟然出自一名律师之口,简直匪夷所思,令人发指!兰和,你不但是法盲,更是沽名钓誉的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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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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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害人的隐私轮得到被告人家属来选择吗?作为律师,你置刑事诉讼法于何地?置被害人权益于何地?此种言论,竟然出自一名律师之口,简直匪夷所思,令人发指!兰和,你不但是法盲,更是沽名钓誉的跳梁小丑!兰和,中国无良律师的最高代表,鉴定完毕!
    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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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的财产情况属于应当公示,不属于个人隐私,所以揭露官员拥有房产的信息,不侵犯官员的隐私。//@袁腾飞: 身正不怕影斜。事无不可对人言。//@徐杭: 法律是用来保护既得利益集团的,所以他才这么说。
    上海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长盛雷鸣说,曝光“房叔房婶”者严重侵犯他人隐私,应予处罚!他的这种说法在官员中很有代表性,貌似合理但却是十足的官官相护同流合污。如果官员财产是公开的,根本不会存在这个问题。如果自己是干净的,也不会怕别人曝光。这样的人可以当代表,但是却不配当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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