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辩审关系漫谈】 “每个出事的法官背后,总会有无良律师的推手;每个成功律师的背后,总会有一些法官的‘支持’。”聚焦辩审关系,这句略带讽刺的话经常成为不同观点交锋的论据乃至结论,旁观者们可以尽情地对其进行“扩张解释”,从而给“悲剧”的法治现实定下基调… …
- 河南为构建和谐的辩审关系做出了贡献,走在了全国前列![赞]
【河南新规:律师出入法院、法庭不需安检】法官不得无故打断律师发言,设立专门的律师阅卷室…24日,河南出台新规首次就法官与律师关系作出规范,并给予律师一定的“特权”。律师进法院的大门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要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网页链接
- 回复@Mayday0303: 对付律师死磕的办法很简单,至少做到程序公正,辩审关系自然和谐。可很多法院对律师太过无视,对刑诉法太过无视。死磕,都是被逼的。 //@Mayday0303: 其实不否定死磕律师对法治进步的贡献,可能对他们的行为方式有些微议吧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死磕派律师》 - 🔗 网页链接 - //@龙元富律师: 良性辩审关系才是司法的常态,才符合法治的基本要求 //@周泽律师: 回复@庭前独角兽: 每次开完庭后,都自觉不少遗憾处。欢迎法院的朋友多指教。 //@庭前独角兽: 昨天的庭审,控辩双方的表现都有可圈可点之处,也都有可总结之处。我们作了全程录像,将来可作培训讲评分析之用。展开全文
#李旭利案#二审,上海高院对辩护人提出的调取证据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等近十项申请,都作了安排,通知了证人,调取了多份重要证据,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将本案关键证据、袁雪梅的证词排除,充分体现了程序的公正。若所有案件的审判都这样,律师何须"闹庭"。#致敬# 🔗 网页链接 - 良性辩审关系才是司法的常态,才符合法治的基本要求 //@周泽律师: 回复@庭前独角兽: 每次开完庭后,都自觉不少遗憾处。欢迎法院的朋友多指教。 //@庭前独角兽: 昨天的庭审,控辩双方的表现都有可圈可点之处,也都有可总结之处。我们作了全程录像,将来可作培训讲评分析之用。
#李旭利案#二审,上海高院对辩护人提出的调取证据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等近十项申请,都作了安排,通知了证人,调取了多份重要证据,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将本案关键证据、袁雪梅的证词排除,充分体现了程序的公正。若所有案件的审判都这样,律师何须"闹庭"。#致敬# 🔗 网页链接 - 回复@靖霖律师事务所: 第三单元,辩审关系。韩冰律师,毛立新律师和王耀刚律师发言,最高法李玉萍,政法大学吴宏耀教授点评。 //@靖霖律师事务所: 第二项内容:律师会见的变化。我所@胡瑞江律师 发言,提出八大变化。全国律协刑委会石红英律师介绍了北京律师反映的“新会见难”。尚权所张雨律师结合自身办展开全文
- @王兴律师v: #辩审关系#法庭和辩护人之间起冲突,当然不敢说素质低的辩护人一个也没有,但是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法庭没有站在居中审判的位置,而是把自己仅仅作为公检法专政工具的一环。我被“带出法庭”和@全章律师 被司法拘留事件,迫切要求立法机关介入法庭规则制定,约束司法“权威”滥用。
- #辩审关系#法庭和辩护人之间起冲突,当然不敢说素质低的辩护人一个也没有,但是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法庭没有站在居中审判的位置,而是把自己仅仅作为公检法专政工具的一环。我被“带出法庭”和@全章律师 被司法拘留事件,迫切要求立法机关介入法庭规则制定,约束司法“权威”滥用。
- #律师故事三十八#"吉林王刚案"辩审关系紧张。@王兴律师v 仅因举手说要发言,即被武力驱逐出法院。@律坛怪侠杨金柱 一怒赴吉林代理,昨天到船营法院阅卷,法院竟为他和@青石律师 买了香梨、香蕉、小西红杮、草莓等水果,泡上铁观音茶,并说"吉林人是非常好客的"。辩审关系极为和谐,好得像两口子。展开全文
- #新刑诉法下的辩审关系构建#王刚案的出庭律师王兴律师说,来参加这个会,有点儿当事人的感觉,也有点儿受害人的感觉。王兴律师说,出现辩审冲突,往往出现在法庭要往下推程序的时候,法官往往把“有什么事庭后提”挂在嘴边上。法官急于结束庭审与辩护律师要查明事实,因此导致冲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