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飞: #记者权益保护#我期望新闻学院的弟妹们,去做一名记者,从最艰苦工作开始,接受磨砺训练,令自己敏锐、悲悯和有见识,它是我们生命中的基石部分。完成一定积累后,我们再考虑其他可能性,记者、作家、公益,听从内心。另,任何社会一定需要强硬的监督、制衡和反对。
- 【律师指央视违反保密法】//@楚望台: #记者权益保护#第二,媒体对司法案件的报道应谨慎注意侦查涉密信息。如陈永洲一案中央视拍摄到陈永洲笔录中若干涉案单位、个人,可能成为嫌疑人或证人。对此类侦查秘密的泄露,有可能造成隐匿证据、威胁证人、串供等情况,是违反保密法的。
- 律师指央视违反保密法//@楚望台: #记者权益保护#第二,媒体对司法案件的报道应谨慎注意侦查涉密信息。如陈永洲一案中央视拍摄到陈永洲笔录中若干涉案单位、个人,可能成为嫌疑人或证人。对此类侦查秘密的泄露,有可能造成隐匿证据、威胁证人、串供等情况,是违反保密法的。
- //@楚望台: #记者权益保护#第一,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司法公开的范围不同。公安机关可以也应当向社会及时公告侦查进展情况,但不应允许媒体旁听、拍摄、公开讯问现场,不应允许任何非职权人员与嫌疑人接触。
- #记者权益保护#一个现代国家的巨大行业,竟然没有一部新闻法,不可思议。无法可依,行政命令、暗箱操作和商业依赖势必导致整个行业丑闻丛生,无法有力支持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和变革。恳请国家重视。这个框架至少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需多方博弈建立。
- #记者权益保护#时间到,感谢四位嘉宾做客这次访谈和网友们在这一个小时里给我们带来的头脑风暴。貌似很多话题好像刚刚开始就要这么结束了,如果各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关注@新闻出版报 我们近期将推出系列记者节话题讨论。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谢谢。
- #记者权益保护#我一直认为,所谓“体制内”、“体制外”是伪概念——哪个是体制外呢?客观公正应该是记者永恒的追求,只能尽力达到。
- #记者权益保护#我期望新闻学院的弟妹们,去做一名记者,从最艰苦工作开始,接受磨砺训练,令自己敏锐、悲悯和有见识,它是我们生命中的基石部分。完成一定积累后,我们再考虑其他可能性,记者、作家、公益,听从内心。另,任何社会一定需要强硬的监督、制衡和反对。
- #记者权益保护#个人经验,记者要有证据意识,包括搜集证据、使用证据和保存证据。搜集证明力强的书证、物证,言词证据最弱,形成证据链条;使用,客观、真实,留有余地;保存,要有备份,以备诉讼。
- #记者权益保护#作为一个媒体人,我和我的同行最期待的是有一部新闻法,暂且不管这部法是否科学,但至少这个行业开始建立公开、正常和正规的秩序,从业者才能开始安全。
- #记者权益保护#就我所见,目前没有人判定所有暗访都是非法的,也未见不提倡一说。用暗访维护公共利益,也并不代表一定要触犯法律。明确界限不触犯,不因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利益,是很重要的。
- #记者权益保护#在信息垄断的组织媒体时代,记者因为掌握传播信息的特权,故有一些优越。无冕之王更多是指自由而独立报道、批评的西方媒体记者。中国的新闻自由还存在很多问题,但微博微信等新工具的出现,实现了信息较为充分而自由流通,帮助民众得到较多机会。
- #记者权益保护#见过国外一些媒体的采编手册,有比较详尽的规定,比如,有的媒体规定,记者应向编辑提供采访对象的联系方式,编辑可以再去核实。我以为,记者应对采访负责,准确、全面、平衡的呈现采访对象的观点或陈述,做一个让编辑放心的“免检记者”。
- #记者权益保护#能不能暗访,怎样暗访,不仅涉及新闻伦理,更涉及法律规定。我们的记者@陈强 老师采访的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件,他以嫖客的身份接触了几名女性未成年。法律规定,谈价、支付等都应视为嫖宿。如果触犯其中之一记者都有风险。幸亏他只是聊了几句走人。
向 @刘万永 提问: #记者权益保护#您刚才提到的暗访的边界能跟我们具体说说么?因为记者采用隐性采访有的时候其实也是被逼无奈,但是很容易踩过各种线,希望能给我们分享点经验。 🔗 网页链接 - #记者权益保护#如无对陈家的强拆,宝成不会在狱中,他仍然是一个被尊重的记者。新快报事件,在法院公开审理和判决之前,众说纷纭,甚至还传闻陈记者脖子被勒伤等,我无法更多评论。抱歉。
- #记者权益保护#哪篇报道说夏俊峰是英雄,哪篇报道又把唐慧写成了最伟大母亲?哪里颠倒了公序良俗,又是哪个记者破坏法制,收了谁的黑钱,欢迎一一例证,有事说事,甚至依法报警,好吗?别气坏了自己身子骨~~
- #记者权益保护#我理解一个记者在现实冲撞浸泡的痛苦或者绝望。我比较幸运,因在凤凰周刊一个较为超脱媒体,有较多独立采写空间,几乎没有遭遇打招呼撤稿等黑暗事件,故幸运保持着纯粹、激情。但我如无如此幸运,又会如何?公平正直,不做恶,不行我就撤,另找出路。
- #记者权益保护#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说,确实需要时间安排相关人员接受采访。但多数情况下,走程序成了不接受采访的借口,甚至通过登记记者证,实现“点杀”的目的。真心希望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走向成熟,面对问题不回避,主动向公众说明真相,消除他们内心的疑惑。
- 向 @刘万永 提问: #记者权益保护#您刚才提到的暗访的边界能跟我们具体说说么?因为记者采用隐性采访有的时候其实也是被逼无奈,但是很容易踩过各种线,希望能给我们分享点经验。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