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荒唐】北京高院官微@京法网事 4月17 日报道: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宣判后,该案审判长吴小军、合议庭成员李晓法官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网回答主持人和网友关心的13个问题。判决还没生效,媒体大肆抺黑、主审法官做客访谈,而秦火火辩护律师还在顾及北京律协的《指引》,说要判决生效后才公开辩护要点。展开全文
- 4月17日@京法网事 称: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宣判后,该案审判长吴小军、合议庭成员李晓法官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网,共回答主持人和网友关心的13个问题。——法院判决还没生效,法官就在网站做客访谈了,而秦火火辩护律师还在顾及北京律协的《指引》,说要判决生效后才公开辩护要点。
【律师保密义务不能无限扩大——评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第9号规范执业指引”第8条】规范律师庭外言论,强调保密义务,有其必要,但不能无限扩大;要求律师在公开开庭审理后仍要承担保密义务,这显然与审判公开原则有悖。#毛立新#🔗 网页链接 (分享自@搜狐新闻客户端) - 4月17日@京法网事 称: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宣判后,该案审判长吴小军、合议庭成员李晓法官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网,共回答主持人和网友关心的13个问题。——法院判决还没生效,法官就在网站做客访谈了,而秦火火辩护律师还在顾及北京律协的《指引》,说要判决生效后才公开辩护要点。 //@徐昕: 展开全文
【北京律协:禁止律师发布辩护词等案件信息】《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第9号规范执业指引》第八条:“在判决生效之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利用包括微博、博客在内的各种方式公开案卷材料、辩护词、代理词,或者向无关人员泄露办案信息🔗 网页链接 法律依据何在?
- 4月17日,北京高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 称: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宣判后,该案审判长吴小军、合议庭成员李晓法官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网,共回答主持人和网友关心的13个问题。——法院判决还没生效,法官就在网站做客访谈了,而秦火火辩护律师还在顾及北京律协的《指引》,说要判决生效后才公开辩护要点。展开全文
- 【法院通报“秦火火案”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一审宣判后,北京朝阳法院举行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新闻通报会。本案是否适用两高司法解释、涉案诽谤罪是否应适用公诉程序以及本案量刑等法律适用问题,审判长吴小军一一进行了通报。详细内容请戳长微博↓↓ via@北京朝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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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在线回答网友有关“秦火火”案的问题】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宣判后,该案审判长吴小军、合议庭成员李晓法官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网,共回答主持人和网友关心的13个问题,全部内容请看长微博↓↓ via@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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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访谈现场】本次访谈直播由北京法院直播网与人民网、法制网、正义网合作进行,人民网、中国法院网、千龙网、首都政法综治网进行同步直播。图为访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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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新闻通报会】宣判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就该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内容详见长微博↓↓↓
- 【司法解释出台背景、秦志晖案的警示意义】17日上午,一审宣判后,北京朝阳法院举行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新闻通报会。“信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凡是现实社会中不能僭越的法律底线,网络世界同样也不应逾越。” 详细内容请戳长微博↓↓ via@北京朝阳法院
- 【法院通报“秦火火案”法律适用问题】一审宣判后,北京朝阳法院举行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新闻通报会。本案是否适用两高司法解释、涉案诽谤罪是否应适用公诉程序以及本案量刑等法律适用问题,审判长吴小军一一进行了通报。详细内容请戳长微博↓↓ via@北京朝阳法院
-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通报会后,审判长吴小军、合议庭成员李晓法官将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网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直播访谈将与人民网、法制网、新华网合作进行,人民网、中国法院网、千龙网、首都政法综治网将同步直播,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 【法院通报“秦火火案”事实认定相关问题】一审宣判后,北京朝阳法院举行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新闻通报会。审判长吴小军就案件事实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详细内容请戳长微博↓↓ via@北京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