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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资产包疑案」的搜索结果
苏蕊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致中共广东省纪检委员会黄先耀书记关于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滥用职权构陷公民的律师联名信 @迟夙生律师 @粟末嫩水 @郭振兴律师 @杨名跨 @刘金滨_律师 @陈建刚律师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苏蕊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致汕头市纪检委邢太安书记关于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滥用职权构陷公民的律师联名信 @迟夙生律师 @粟末嫩水 @郭振兴律师 @刘金滨_律师 @杨名跨 @陈建刚律师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苏蕊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郑红检察长关于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滥用职权构陷公民的律师联名信 @迟夙生律师 @粟末嫩水 @郭振兴律师 @刘金滨_律师 @杨名跨 @陈建刚律师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苏蕊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汕头市检察院滥用侦查监督权,对尚在侦查的案件主观臆断,未经法院审判你怎知是“虚假诉讼”;非法移送,导致汕头市公安局重复立案,其所依据的函(侦查监督)中未提及移送管辖事宜;非法指定管辖导致四机关违法 @迟夙生律师 @郭振兴律师 @粟末嫩水 @刘金滨_律师 @杨名跨 @陈建刚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 苏蕊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因司法机关程序违法延期审理三个月, 诸被告人已被羁押一年二个月,司法机关程序违法的责任为何要以延长限制诸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为代价?强烈要求对诸被告人羁押必要性重新慎重审查,变更为取保候审!@迟夙生律师 @郭振兴律师 @粟末嫩水 @刘金滨_律师 @杨名跨 @陈建刚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 苏蕊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关于郑良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帮助伪造证据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粟末嫩水
#汕头资产包疑案#汕头资产包案的三大疑点:笔者拟对网上沸沸扬扬的汕头资产包疑案全案脉络做以梳理,对该案的疑点加以剖析。 一、案情介绍 2004年2月26日,汕头中院作出(2003)汕中...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原微博 陈建刚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 跟着法院走,直到走进看守所。法院依据生效判决拍卖,当事人跟着法院走,拿出资金去拍,不想法院急刹车、猛回头,相信法院合法性的买家卖家被送进了看守所。相信法院有风险啊!@迟夙生律师 @苏蕊律师 @刘金滨_律师 @陈建刚律师 @粟末嫩水 原微博 粟末嫩水
#汕头资产包疑案#之从法院买东西却犯了罪?!:从法院手里经过合法的拍卖变卖手续买东西,应该是很靠谱了吧。肯定没人相信这也会犯罪。但这就真的犯了“罪”。事情就真真实实地发生在广东省汕头...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原微博 迟夙生律师
只能死磕了! //@活着比死了更难受: 哪个冤案办案的人不知道呢,他们都心知肚明得很,不但办案的让知道,可能执法部门所有人都知道 //@我是黄仲仪: 念斌案中所有办案人员都知道念斌是无辜的,就是没有一人站出来。///@勤劳勇敢的蜜蜂: 今天不为别人呐喊,明天也没有人为你呐喊!持续关注#汕头资产包疑案# 展开全文原微博 迟夙生律师
这是时代的悲哀。 //@我是黄仲仪: 念斌案中所有办案人员都知道念斌是无辜的,就是没有一人站出来。//@代飞12345: //@勤劳勇敢的蜜蜂: 今天不为别人呐喊,明天也没有人为你呐喊!持续关注#汕头资产包疑案# 原微博 陈建刚律师
//@汪友飞: //@迟夙生律师: //@代飞12345: //@勤劳勇敢的蜜蜂: 今天不为别人呐喊,明天也没有人为你呐喊!持续关注#汕头资产包疑案# 原微博 邓树林律师
//@武行天下82: //@迟夙生律师: //@代飞12345: //@勤劳勇敢的蜜蜂: 今天不为别人呐喊,明天也没有人为你呐喊!持续关注#汕头资产包疑案# 原微博 迟夙生律师
//@代飞12345: //@勤劳勇敢的蜜蜂: 今天不为别人呐喊,明天也没有人为你呐喊!持续关注#汕头资产包疑案# 原微博 郭振兴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 汕头办案单位对之一的被告人黄伟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刑期最高为三年,况且此案件还有诸多问题存在,然而无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不许被告人取保候审,可怜黄伟锋羁押时其儿子不到一岁,现不认识自己父亲@迟夙生律师 @苏蕊律师 @刘金滨_律师 @陈建刚律师 @粟末嫩水 展开全文原微博 郭振兴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的各被告人不构成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无论从事实,还是证据上来认定,另刑法规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5年”本案案发时间为2007年10月,各被告人即使犯罪,按照追诉时效,澄海区法院也应当终止审理!@刘金滨_律师 @苏蕊律师 @粟末嫩水 @律师陈建刚 @迟夙生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 苏蕊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小苏评包之管辖函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迟夙生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 太蹊跷,汕头检察院、法院完全违反指定管辖的明确规定,把不容许这两院下辖的澄海区检法两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到澄海区管辖,致参与案件的所有律师都提出管辖异议后,法庭拿出了不许复制的神秘管辖函。@栗末嫩水 @律师陈建刚 @郭振兴律师 @苏蕊律师 @刘金滨_律师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刘金滨_律师
#汕头资产包疑案#之一,【管辖权之争】汕头市检察院对黄某陈某等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一案并无指定管辖权但却指定澄海区法院管辖,澄海区法院应当退回检察院却不退回。一系列违法滥权的背后是什么?请关注后续报道。 🔗 网页链接 🔗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