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交流会#2013年8月2日下午我所举行了案件交流会。除外出办案律师以外,全所律师均参加了这次会议。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自己办理过或正在办理的案案件作充分交流、讨论,相信都有各自的收获!@付兵律师 @武汉宋家兴律师 @安---邦
#加强部门协作#7月30日上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与南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联合召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交流会,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机制,提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处理效率。@南宁交警 @南宁市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