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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riv

    随着《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新规”)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一些实务操作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中一个比较典型也比较迫切的问题是境外上市相关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以下合称“中介机构”)如何执行与境外上市新规同步修订的《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档案与保密规定》”)中有关工作底稿出境问题的条款。《档案与保密规定》第九条规定,“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提供相应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应当存放在境内。需要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档案与保密规定》第九条的这个规定并非新增条款,2009年生效的旧版规定同样有类似条款,即:“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当存放在境内。前款所称工作底稿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也不得将其携带、寄运至境外或者通过信息技术等任何手段传递给境外机构或者个人。”在过往的10多年中,上述档案规定的执行并未产生争议。以律师工作为例,中国内地律师在担任承销商律师的时候,其根据客户的委托,在境内的部分尽职调查工作的成果性文件,如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访谈记录,现场走访所拍摄的照片,发行人管理层讨论会议的记录,项目周会的会议纪要等(以下合称“工作成果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给境外证券公司,或者相关资料存放于发行人设立的电子数据库,由各中介机构根据工作所需下载、保存。并且,2009版规定仅适用于H股上市和大红筹上市,适用范围有限,民营企业的小红筹上市并不涉及,因此并未产生什么争论。然而,随着国家对于数据安全和数据出境合规性的重视,以及众所周知的个案,在这次《档案与保密规定》修订生效后,争论骤然发生,中介机构之间对于该规定如何执行莫衷一是,产生了很大的争议。目前比较谨慎做法是在境内设置网盘,仅开放境内ip地址访问,或者可以把相关访谈记录等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境外中介机构,但仅仅发送给境外中介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邮件服务器等。这引起了境外证券公司,尤其是其风控部门的强烈反弹,因为境外证券公司作为境外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同样有尽职调查的责任,其境外保荐人、主承销商也需要在其适当的办公场所审阅这些资料,否则就存在执业瑕疵,甚至有可能因为工作程序的缺失,引发做空机构关注,给发行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进一步的,虽然主要境外证券公司大都根据《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内地设立了代表处,但是根据该管理办法,该等代表处并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因此,这些代表处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是否是工作成果文件的适格接收方,也存在疑问。这就带来了一个境内证券服务机构业务合规与境外证券服务机构业务合规的冲突,双方从各自立场出发,争论的非常激烈。从操作层面来说,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找证监会打听”,然而,这个打听的效力,同样存疑,难免令人惴惴。那么,如果抛开“找证监会打听”,作为一个律师,就法律文本的解读来说,究竟该怎么理解所谓的工作底稿出境问题呢?我的看法是这样的:首先,需要存放在境内的,是“工作底稿”,出境需要审批的,也是“工作底稿”,那么最根本的问题是,什么是“工作底稿”。就中国内地律师而言也,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归类整理核查和验证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获取的材料,并对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各具体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律师的分析判断作出说明,形成记录清晰的工作底稿”。这里的关键词是“归类整理”“工作记录和获取的材料”“分析判断”“作出说明”“形成记录清晰的工作底稿”。也就是说,所谓的律师工作底稿,是律师对所收集的基础材料、律师的分析说明等经过分类整理后形成的成果。工作底稿不是某一份文件,而是一整套各类素材经过加工后的工作成果的整体。那么,工作底稿的整体肯定是要保存在境内的,也不能整体打包传输到境外。整体打包传输到境外,等于在境外存放工作底稿了,那肯定是违规了。但是,作为工作底稿原始素材的各种资料,是否可以个别邮寄到境外呢?我的理解是可以的。理由如下:首先,构成工作底稿的原料多种多样,每一份具体的工作底稿原料都限制出境会形成荒诞的效果。例如,律师事务所为从事证券法律服务而与客户签订的委托协议,从来都会作为工作底稿的原料,经整理编入工作底稿。律师事务所向发行人发出的尽职调查问卷清单,更是工作底稿的重要原料,也是证券监管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时最常用的切入点。但是,律师事务所与发行人或者境外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协议境外证券公司和境内律师建立法律服务关系的依据,不可能不邮寄给境外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尽职调查清单,是其履行委托协议的一部分,当然也要交给境外证券公司审阅。如果把这些文件邮寄给境外证券公司被理解为未“存放在境内”,属于需要取得审批的事项,那么整个境外上市的工作体系就要被推倒重来,而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施行的旧版规定和新版并无本质区别,大家从2009年开始一直惯常的做法,岂不是已经违规了14年?这肯定不是立法者的本意。反过来,如果认为委托协议、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可以发给境外证券公司,那么现场访谈会议记录之类的文件,在其他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又有什么理由仅仅根据《档案与保密规定》就不能邮寄到境外呢?所以,要点在于第二句“需要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要点有二:1. 要以“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2. 要办理的是“审批手续”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实际上就是行政许可,那就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而全世界正规国家的《行政许可法》或类似的法律的核心是相同的,所谓的“审批”,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依据,并且应当公布,没有经过公布的依据,就不应当设定。这也是“公权力主体法无授权不可为,私权利主体法不禁止即自由”原则的体现。而从实操层面来说,所谓的审批如果没有明确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那么政府机关究竟应该履行什么样的程序,审核什么样的材料,才能做出同意审批或不同意审批的决定呢?所以,当某个具体事项没有明确的“审批”的法律依据的时候,市场主体自然就可以“未经审批”直接行动。回到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和境外证券公司签署的委托协议,首先,这肯定1000%会是工作底稿的一部分,但是就这个协议而言,邮寄给境外证券公司,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机关与审批程序。那么既然如此,委托协议的对外邮寄,就不构成违规。同样的,律师制作的尽职调查问卷清单,10000%是工作底稿的一部分,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机关与审批程序,邮寄给境外证券公司,同样不构成违规。所以,中介机构的正确做法是,找到国家有关部门公布涉及工作底稿出境审批的法律法规,根据这些法规确定哪些文件的出境需要哪个部门审批,然后或者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或者和境外中介机构沟通,拒绝其文件出境的要求,或者采取合规的方式,将限制出境的文件,转化为不受限制即可出境的文件。那么是否存在这样的审批呢?当然存在。最典型的,是网信办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我们就不过多讨论《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设定权限之类的话题了)组成工作底稿的千千万万个文件属于《数据安全法》所定义的“数据”,那么中介机构向境外提供的组成工作底稿的文件,当然是数据出境。那就要适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然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只是限定特定的数据出境,具体而言即该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一)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三)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四)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如果工作底稿文件涉及上述四种文件,那自然未经评估不能传递到境外,但如果具体工作底稿文件不属于上述四类,则传输到境外自然就不需要评估。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应当有一定的判断力,就是自己掌握的工作底稿,是不是上述四类文件,首先肯定是不能一股脑都对外提供,同样也不能一刀切的一概不向境外提供。我们不能一方面在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时候,吐槽公权力为了政绩行政乱作为或者为了免责行政不作为,等到自己行使公共服务机构(证券中介机构的工作显然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同样乱作为或者不作为。回到工作底稿问题上,我们对照《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第四条一项项分析:“(一)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要点在“重要数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第十九条有定义“本办法所称重要数据,是指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等的数据”。中介机构本身并不制造数据,中介机构只是从发行人或者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业监管机关等处获得数据,这些人是守护重要数据的第一责任人。有的数据,显而易见的不是重要数据,比如某火锅店向发行人购买了1万只羊,那就不用问了,有的数据,中介机构凭借其执业经验判断确实敏感的,那么可以向数据提供方核实,确认,留痕,提示数据提供方确认是否为重要数据。把能做的工作都做了,基本就可以避免重要数据出境的事故了。如果不巧还是导致重要数据未经评估出境,也没办法,谁没个倒霉的时候呢?当年有个老梗特别有道理,“不爽不要搭”。“(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中介机构不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这半句可以pass掉。中介机构是不是“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考虑到越来越严的穿透核查,时间久了还真的……但是,限制提供的“个人信息”。境外中介机构显然没有法律上的需求收集这些个人信息,那么就可以考虑向境外提供信息时,将个人信息变为非个人信息,问题也就解决了。毕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即可。当然,有较真的人会说,发行人董监高的个人信息都要提供给境外机构吧,还要在招股书披露呢,这咋算?也不用紧张,发行人如果上A股,这些信息也要公开披露呀,中国银行就是A股上市公司,中国银行处理的个人信息怕是上亿了,董事长的个人信息肯定是公示的呀,境外肯定能看到上海交易所的信息披露文件呀?能产生这样的较真其实是个立法技术问题,如果真的因为提供了董事长信息就被追责了,那问题恐怕也不会仅仅出在上市这件事上。也没办法,谁没个倒霉的时候呢?当年有个老梗特别有道理,“不爽不要搭”。“(三)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道理同上。“(四)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没找到其他规定,那就暂时不用考虑。除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可能或许maybe还有其他的政府主管部门有类似的要求,中介机构在做尽职调查的时候或者说在接项目的时候,就搞搞清楚呗。承揽中国银行的境外IPO和承揽西贝莜面村的IPO,肯定是截然不同的情况,中介机构总应当有个基本的判断力。所以,综上所述,结论不复杂:第一,工作底稿作为一个整体,肯定要在境内存放。第二,具体的某份工作底稿文件,要审查是否是任何法律法规限制出境的文件,根据其具体情况,分类处理。从2009年开始,我们就应该或者已经在这么做了,2023年3月31日之后,当然,我也很理解大家的迷茫,虽然但是,大家继续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没必要过度反应。以上不构成法律意见。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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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立太律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独立董事定位不清晰、责权利不对等、监督手段不够、履职保障不足等制度性问题亟待解决,已不能满足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系统完善符合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基本定位,将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重要制度安排,更加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坚持立足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和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特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坚持系统观念,平衡好企业各治理主体的关系,把握好制度供给和市场培育的协同,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从独立董事的地位、作用、选择、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规范,切实解决制约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突出问题,强化独立董事监督效能,确保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  (三)主要目标。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更加科学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推动独立董事权责更加匹配、职能更加优化、监督更加有力、选任管理更加科学,更好发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完善制度供给,明确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和职责界限。独立董事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推动更好实现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更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专业性特点,明确独立董事应当特别关注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压实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对独立董事审议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设置严格的履职要求。推动修改公司法,完善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二)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鼓励上市公司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加大监督力度,搭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平台,前移监督关口。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承担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等职责。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披露等重大事项应当由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逐步推行建立独立董事占多数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薪酬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完善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专门会议的信息披露要求,提升独立董事履职的透明度。完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推动独立董事合理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更好履行监督职责。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  (三)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独立董事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个人品德,符合独立性要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持股、任职、重大业务往来等利害关系(以下简称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明确独立董事资格的申请、审查、公开等要求,审慎判断上市公司拟聘任的独立董事是否符合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聘管理的监督。拓展优秀独立董事来源,适应市场化发展需要,探索建立独立董事信息库,鼓励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财务会计、金融、法律等业务专长,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较高声誉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制定独立董事职业道德规范,倡导独立董事塑造正直诚信、公正独立、积极履职的良好职业形象。提升独立董事培训针对性,明确最低时间要求,增强独立董事合规意识。  (四)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优化提名机制,支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鼓励投资者保护机构等主体依法通过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建立提名回避机制,上市公司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选举前应当公开提名人、被提名人和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推行累积投票制,鼓励通过差额选举方式实施累积投票制,推动中小投资者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建立独立董事独立性定期测试机制,通过独立董事自查、上市公司评估、信息公开披露等方式,确保独立董事持续独立履职,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对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停止其履行职责,按照法定程序解聘。  (五)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健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上市公司应当从组织、人员、资源、信息、经费等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确保独立董事依法充分履职。鼓励上市公司推动独立董事提前参与重大复杂项目研究论证等环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落实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责任,丰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手段,强化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不配合、阻挠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督管理。畅通独立董事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沟通渠道,健全独立董事履职受限救济机制。鼓励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符合上市公司需求的相关责任保险业务,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职的风险。  (六)严格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监督管理。压紧压实独立董事履职责任,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日常履职行为,明确最低工作时间,提出制作工作记录、定期述职等要求,确定独立董事合理兼职的上市公司家数,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投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自律管理等方式,加大对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管力度,督促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发挥自律组织作用,持续优化自我管理和服务,加强独立董事职业规范和履职支撑。完善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制度,研究建立覆盖科学决策、监督问效、建言献策等方面的评价标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跟踪指导。建立独立董事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将履职情况纳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推动实现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并重,增强独立董事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七)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坚持“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独立董事不履职不尽责的责任追究力度,独立董事不勤勉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合法权益的,依法严肃追责。按照责权利匹配的原则,兼顾独立董事的董事地位和外部身份特点,明确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法律责任,在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信息披露负有法定责任的基础上,推动针对性设置独立董事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认定标准,体现过罚相当、精准追责。结合独立董事的主观过错、在决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了解信息的途径、为核验信息采取的措施等情况综合判断,合理认定独立董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形式、比例和金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独立董事责任体系。  (八)完善协同高效的内外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与独立董事监督相协调的内部监督体系,形成各类监督全面覆盖、各有侧重、有机互动的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加快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有效发挥证券服务机构、社会舆论等监督作用,形成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的强大监督合力。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推动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督整体效能。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各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和支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改革整体效果。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  (二)完善制度供给。各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推动修改公司法等法律,明确独立董事的设置、责任等基础性法律规定。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落实独立董事的职责定位、选任管理、履职方式、履职保障、行政监管等制度措施。完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等配套规则,细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各环节具体要求,构建科学合理、互相衔接的规则体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控股股东依法履行好职责,推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更好发挥作用。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完善金融机构独立董事相关规则。国有文化企业国资监管部门统筹落实坚持正确导向相关要求,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强对国有文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管理。各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做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金融类上市公司等主体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的衔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平台加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的宣传,增进认知认同、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和崇法守信的市场环境。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4月7日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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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报

    【解读:#MU5735飞行事故为何非常复杂极为罕见##事故发生周年时发布调查进展是国际通行做法#】距离2022年3月21日发生的东航MU5735飞行事故已有一年时间。3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了“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通报。通报显示,技术调查组已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本起事故“非常复杂、极为罕见”,调查还在持续深入进行中。20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民航领域专家表示,在事发周年向公众披露有关调查进展信息是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要求。通报所能披露的范围和程度由调查工作的实际复杂性和调查进度所决定,而此次事故调查的工作量大、技术复杂性高,还需要更多时间。事故发生周年时发布调查进展是国际通行做法20日晚发布的通报表示,民航局依据中国民航规章《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CCAR-395)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开展了深入、细致、严谨的技术调查工作。据通报介绍,一年来,技术调查组对飞机残骸进行详细检查,确定坠地前飞机关键操纵部件可能的工作状态,对100余件重要残骸进行实验,分析损坏原因;对机组成员的资质能力、航班运行、飞机适航维修、航空公司组织管理等情况开展调查;对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机场地面保障,旅客、行李、货邮的安检和装载,危险品载运等情况开展调查;结合相关数据对飞机最后阶段飞行状态进行分析,使用飞行模拟机和真机开展模拟验证。截至目前,技术调查组开展了现场勘查、资料检查、人员访谈、实验分析等大量工作。这份通报的发布正值“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一周年之际,既是对公众关注的回应,也是遵循国际民航业界的通行要求和做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副院长邵荃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国际国内相关法律规定都对航空器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进行事故或事故征候调查的国家必须尽快并在可能时于12个月之内将最终报告公开发布。如果不能在12个月之内公开发布报告,进行调查的国家必须在每个事发周年日公开发布一份临时声明。中国民航规章《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要求,事故和严重事故征候的最终调查报告应当在事发12个月内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未能在事发12个月内公布最终调查报告的事故或者严重事故征候,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在事件周年日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情况。邵荃表示,此次发布的调查进展情况通报也被称为“中期声明”,内容上基本涵盖了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点要素,诸如对飞机残骸的搜寻、辨识、检查、实验验证,对机组成员资质能力、航班运行、飞机适航维修、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机场地面保障等方面的调查。“非常复杂、极为罕见”代表怎样的调查难度?在通报中,“本起事故非常复杂、极为罕见”的表述引发了不少关注。“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与此前的飞行事故究竟有何不同?这为调查工作带来怎样的挑战?中航技进出口公司训练与飞安办主任高俊向《环球时报》记者介绍称,从目前的情况看,“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与以往存在很大差异。飞机高速坠地后几乎完全解体,残骸琐碎且分布较散,这都极大增加了现场搜寻勘查和残骸取证工作的难度。专家表示,按照事故调查程序,调查组需要对所有寻获的残骸进行辨识,对重要残骸进行详细检查和实验分析,以便确定失效机理和最后阶段的工作状态,为后续调查分析提供证据。此外,通报中提及的“对飞机适航维修等情况开展调查”工作量也很大,需要调查飞机全生命周期的适航维修情况,如航线和定检、各类修理改装、适航指令及服务通告执行等工作记录,涉及的资料可能多达成千上万份,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这些都反映出本次调查工作的技术复杂性。高俊表示,航空器事故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通常需要从人员资质及操作、航空器适航状态、天气环境、地面保障、空管指挥、公司组织管理等多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地调查。事故调查涉及的方方面面都需要调查组严谨细致、客观深入地开展工作,确保最终调查结论经得起历史检验。公开资料显示,从历史上看,空难调查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国际上运输航空器事故调查耗时通常在2年以上,而复杂的事故调查耗时会更长。例如2009年法航447空难发生后,直到3年后才公布最终调查报告。专家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在调查工作中,很多技术疑点、难点需要反复论证,一些关键结论还需要得到工程实验的验证支撑,这些都需要大量时间。2022年3月21日,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波音737-800型客机(注册号B-1791),执行MU5735昆明长水机场至广州白云机场国内定期客运航班。13时16分飞机从昆明长水机场起飞,64分钟后偏离巡航高度8900米快速下降,坠毁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埌南镇莫埌村附近。机上123名旅客、9名机组成员全部遇难。(环球时报-环球网)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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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日报

    #哈尔滨通报曹某涛烧伤身亡调查情况#】2022年5月8日,哈尔滨市一男子烧伤身亡。哈尔滨市成立调查组,经现场勘查,并调取曹某涛所驾车行车记录仪,120急救车医务人员工作记录仪,出警民警执法记录仪,加油站、超市、行车沿线和医院急诊室视频监控,走访调查证人48人,制作笔录70份。调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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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

    【公诉人:吴小晖指令高管外逃 更换电脑等方式对抗调查】公诉人宣读了安邦集团、产业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的证言,证明2017年3月,被告人吴小晖知道警方开始调查安邦集团后,指令众多高管和关键岗位员工外逃或休假逃避调查,更换电脑、手机,删除“邦邦”审批系统,清理电子邮件及销毁数据资料、工作记录...全文: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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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乐雄

    法庭问有无本人在应用研究院工作的新证据?我告知本校官网应用研究院网站上,有海权所一年的详细工作记录,足以证明该所和其他几个研究所都属于科研岗,但被金国华指使屏蔽了,这是故意销毁证据,以达到否认本人工作量的目的。本人要求校方恢复屏蔽内容,以便本人向法院提供证据,避免法院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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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herine__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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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可心

    秘密组织,只能通过事前审查,才可能最大限度的防范过失。但有审查权的人,如何被审查呢?当这种组织超级巨无霸般大小时,这种机制就几乎无法发挥作用了。公开的组织,通过随时对事中、事后工作记录的公开,让大众都有做审查(员)的机会。则会在出错时第一时间被发现。这种机制就导致每个人都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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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家庵区法院

    【庭审直播】公诉人:中国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搜查笔录 、扣押物品清单、物证照片、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2013)17号、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2013)18号、户籍证明、抓获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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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法庭印象#【上海颛桥法庭】11点15分,人民调解员赵兴红在午饭前整理工作记录。她说:“我在颛桥法庭调解工作室工作了多年,这里的法官很好,也很辛苦,我平时有什么疑问他们都会及时指导,有时还会给我参考书,让我的调解技巧提升很快。”
    #法庭印象#【上海颛桥法庭】11点15分,人民调解员赵兴红在午饭前整理工作记录。她说:“我在颛桥法庭调解工作室工作了多年,这里的法官很好,也很辛苦,我平时有什么疑问他们都会及时指导,有时还会给我参考书,让我的调解技巧提升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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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

    #法庭印象#【上海颛桥法庭】11点15分,人民调解员赵兴红在午饭前整理工作记录。她说:“我在颛桥法庭调解工作室工作了多年,这里的法官很好,也很辛苦,我平时有什么疑问他们都会及时指导,有时还会给我参考书,让我的调解技巧提升很快。”
    #法庭印象#【上海颛桥法庭】11点15分,人民调解员赵兴红在午饭前整理工作记录。她说:“我在颛桥法庭调解工作室工作了多年,这里的法官很好,也很辛苦,我平时有什么疑问他们都会及时指导,有时还会给我参考书,让我的调解技巧提升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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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

    #法庭印象#【上海颛桥法庭】11点15分,人民调解员赵兴红在午饭前整理工作记录。她说:“我在颛桥法庭调解工作室工作了多年,这里的法官很好,也很辛苦,我平时有什么疑问他们都会及时指导,有时还会给我参考书,让我的调解技巧提升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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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mom网

    由 DeepGreenSea (DGS) 所策划的这支影片是系列的第一部短片,内容是描述木匠的工作,记录了一个木匠是如何完成一支优雅的家具桌脚, 强调了虽然是人为的工作,但仍然坚守了精确的度量衡,表达了在工艺技术的背后比机器多了一份人类的情感与生命的律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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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木马回家

    工作记录:简报写完一篇,明天下午参加干部理论考试。可还有一篇“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的绿色活动周情况总结要写,MMD[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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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rry坐看樱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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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nce_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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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莉设计

     【#工作记录#】当遇到一个喜欢极简风格却又要传统,一个貌似很懂又不那么懂的客户,那对于设计师来说,那一定是做完这个案子后发现自己提高很多[偷笑][偷笑]:吊顶边留3公分边、无踢角线、新风口装在地面、全部采用满吊顶,空调全部下出下回方式。。。看似简单的设计其实是最不简单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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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家美沙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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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莉设计

     【#工作记录#】每一次要出差前,都恨不得一天当两天用,图纸核实并交代好,工地上全部转一圈心里才踏实,软装的选择也要核实以后发给业主,这是强迫症的症状吧[呲牙],从新街口美容院的工地上刚刚出来,马上到办公室把天正滨江周总家的东西搞定,今天一天工作就算告一段落[拳头][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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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奕圻

    #work bitch工作记录#当古装型男@乔振宇 遇上美女时装设计师刘滢璐,会聊出怎样滴话题咧~一个说有共鸣滴设计不会孤独,一个说设计应以人为本~在时装设计这门艺术语言中,阐释了关于蔽体产物的简单与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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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视频

    【男子自封中央巡视组暗访 胡吃海喝被识破】近日,陕西榆林一男子自称是中央巡视组成员,来下基层暗访。他用漏洞百出的工作记录骗取信任,并许诺可为当地民众办理补助。但该男子除了胡吃海喝之外并无作为,当地居民察觉不对后报警,警方随即将其抓获。据悉,他曾多次用此方式行骗🔗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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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强_99

    【网曝:山西新绛县司法局局长开公车和一女子偷情视频!】4月28日,网络上曝出“山西新绛县司法局局长开着公车和一女子偷情”的视频。2004年01月至2007年02月,胡春生任山西省新绛县行政执法局局长。2007年02至今,胡春生任山西省新绛县司法局局长。@袁裕来律师 @徐昕 @袁立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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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呦瑟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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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蛮百越

    因为爱你,我才会更自爱,我知道如果我不开心不健康你一定又很担心。因为爱你,我才能成长,写完自己的工作记录才发现原来自己变得越来越完美。因为爱你,我对痛苦和快乐都有了深刻的感受,一切源于我的情绪被你左右。因为我爱你,我才知道人生有许多无法满足的事,所以我们的爱情更显得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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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豆妹芃芃

    看到好本子就想买,可买来干嘛?我又不读书了,成天记工作记录也写不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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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Shelly

    工作记录之 我为喜剧狂 冠軍之夜美丽的姑娘们都幸苦了[爱你]忙碌到半夜. 谢谢姐姐给买好吃的 PS:最后一张秀外慧中的气质美女. 征30+优秀好男人一名. 强大的微博圈. 给力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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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璞

    发表了博文 《2014-03-20 工作记录 欧阳》 - 开始补充深圳数据,把广东省2012年数据整理出来,各市的差距还挺大的,从各项数据看,中山市大概能算是生活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了。下午听了点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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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璞

    发表了博文 《2014-3-18 工作记录 Raphael》 - 今天开始做易车网,业务简单且清晰,明天继续。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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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椒江叶Sir

    时间都到哪里去了?阮所的工作记录,他很忙!
    本月9号下午授台州一套的邀请,我与主持人和台州学院王教授三人共同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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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绾绾1943

    3月10工作记录:1、加强excel的操作能力2、学会多一步思考,提高工作效率3、态度放低,不过多表现自我个性4、勤奋中不断找出问题解决方法5、在未提点时先想先做6、学会从数据中分析数据背后的价值和意义。7、多想一步,不只停留在看到的,将问题汇报完整8、做事上更加细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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