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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史在途

    一些人对于官员,不是“棒杀”,就是“捧杀”,共同点是都罔顾事实。齐奇院长的事迹我不了解,但说他是中国第一个穿上法袍审案的高院院长,显然是扯淡。🔗 网页链接 //@陈里: 法制社会需要有良知的法律人为之努力!赞!
    他文革期间才16岁就蹲过监狱,深知被冤枉的痛楚;为让监狱不关自己人,恢复高考后,他所有志愿都填报法律;他出任高院院长后,浙江法院每年四五百起判各级政府部门败诉,居全国第一;2013年,他力排众议,为张氏叔侄、萧山劫杀案彻底平反。在高院院长中,他第一个穿上法袍亲自审案。他叫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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