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贊成!非常支持!//@我愛夏天在台灣: 只出學費是不夠的,還得出生活費(台灣不准外省地區學生打工賺錢),再出具切結書(保證書):保證小朋友在台灣受歧視後的暴力反抗行為能受到管制。台獨分子經常歧視外省同胞。//@宮鈴_胡同台妹: 真想把他接到台灣讀書。。。我出學費,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