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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中孤崖

    媒体让被抓的人在电视自证其罪,这与文革的游街有什么不同吗?这是一个媒体正常的报道方式吗?媒体应有这种权力吗?司马南怎么总是把人类的垃圾当宝呢? //@司马南: 贺教授,有这样的新闻吗? //@无为李爷: 最喜欢看打脸了。[偷笑]
    【关注新闻自由】记者发表文章批评一个公司,这是媒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假如报道有误,被批评者可以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挽回声誉损失。一切都要以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假如尚无司法判决,记者却遭拘留且被示众,媒体被整肃,管理者遭免职,如此一来,还有哪个媒体敢批评?关注《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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