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benben马甲: 谁兴奋都无法改变这种文革手法的实质!!! //@benben马甲: 屁股决定脑袋。薄熙来未判先在各大媒体口诛笔伐,贺卫方毫不掩饰打鸡血一样兴奋。 //@品茗云间客: 不知道我们这两位新上任的学法律的领导怎么看!!! //@何光伟: //@长安卖炭翁: //@yukeqin: //@杨佩昌:
「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