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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唏嘘的烧卖

    1行政或行业处罚都需法院判决?2官员,执法人员等违法都是先撤职再判刑,你们这些律师有没有去假设过无罪推定?3公知的一般的伎俩无非就是对不同意见者说你就是奴才,五毛。好吧,我就是并且最喜欢叨你们这些人//@袁裕来律师: 这个帖子竟有不少人唱反调,说明很多人都没有程序意识没有权利观念。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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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决定,吊销陈永洲的记者证,责成新快报社全面整顿。http://t.cn/zRKnNk4。请问法院已经作业判决了?无罪推定原则还要不要?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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