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玉山顶上一棵葱: 程序是律师的过程,受难失去自由是当事人的结果!程序就是受难人的不愿,所以才找律师 //@闵玉平: //@袁裕来律师: 这个帖子竟有不少人唱反调,说明很多人都没有程序意识没有权利观念。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