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郭焱guoyan

    //@书生意气: 云南检院不粉不行啊,是系统的阐述,还不是偶尔闪光//@周泽律师: 支持。对一切以寻衅滋事罪打击所谓制造传播谣言的枉法行为,检察院必须把好批捕和审查起诉关。我主要说的是与@斯律师V 正在办理的刘虎案,建议北京公安@平安北京 再找新罪名。
    #微普法#打击网络谣言犯罪需程序合法、罪名准确#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对于网络造谣,刑法上主要应根据三个罪名来立案,即“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转发 1476评论 413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