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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迎风

    //@展江: 周律和斯律。 //@周泽律师: 我与斯伟江也接受虎妻委托为刘虎辩护。 //@吴革律师: 有人为刘虎辩护吗? //@罗昌平: 看这份拘留通知书:①出自网安,说的应该是网络公安;②落款日期提前刑拘日期三天;③第44号,指标提前定了?④罪名很是奇怪。
    【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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