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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人王业龙

    你说的是。基层法院都是严格按法律判案,遇到法律规定与法律理论冲突的时候,都是上级法院的事了。鉴于中国特殊的法律环境,法律界和法学界都能够接受这种状况。//@紫虬: 司法实践中不能用某种理论任意否定法律条款文字,否则即陷入相对主义混乱,“理论”,“漏洞”等都是遁词。
    孔庆东案件从法律层面看,一是虚拟的网名是否具有公民权利的问题,二是如何看待名誉权的问题。1、按照公平和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虚拟的网名无法当被告,自然也没资格当原告!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实体的公民为一个虚拟的网络主体挨骂维权,没有法律依据。2、名誉权不是美誉权,客观评价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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