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须弥上人

    说的很好!这是个法律里最基本的,关于的“人”的定义被严重歪曲,而且是愚昧歪曲的案子。和骂的内容无关。@孔庆东 不是常说晒煞笔吗?希望你能够一路把傻逼晒到最高法庭。
    孔庆东案件从法律层面看,一是虚拟的网名是否具有公民权利的问题,二是如何看待名誉权的问题。1、按照公平和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虚拟的网名无法当被告,自然也没资格当原告!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实体的公民为一个虚拟的网络主体挨骂维权,没有法律依据。2、名誉权不是美誉权,客观评价不构成侵权!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