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身在江宁的头像

身在江宁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身在江宁

    转发微博
    【关注新闻自由】记者发表文章批评一个公司,这是媒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假如报道有误,被批评者可以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挽回声誉损失。一切都要以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假如尚无司法判决,记者却遭拘留且被示众,媒体被整肃,管理者遭免职,如此一来,还有哪个媒体敢批评?关注《新快报》!
    转发 6324评论 334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在江宁的日子

    //@赵晓: 难为人民日报了,一会马忠臣,一会好明天的。 //@米瑞蓉: 能斗智斗勇就不错了,还想言论自由? //@任志强: 如果言论自由! //@北其村: [good][赞][ok]!!!
    【你好,明天】从刘铁男的落马,到上海招嫖法官被查处,微博举报彰显威力,也引发思考:如果没有网络曝光,这些蛀虫还要潜伏多久?如果监督渠道足够畅通,又何必如此斗智斗勇?网络只能管个案,制度才能管长远。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别无选择!安。
    1. 微博附图
    转发 18136评论 6298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