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钱炬雷律师的头像

钱炬雷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钱炬雷律师

    我很好奇,如果您或您的利害关系人在北京市有诉讼案件,在管辖上是否都得异地了?因为您是高院特约监督员。哈哈
    今天一上班,喊冤的人就堵在我公司门口。我问北京高院办公室怎么办?他们答复,一般喊冤的去高院信访室。特约监督员过问的案子,要让监督员写上自己的意见报高院。我可怎么办呢?
    转发 9519评论 537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钱炬雷律师

    刚才看了陈有西律师的凤凰视频采访,联想到某主任律师说的“仙人跳”论。如果李某某案件是设局陷害,为什么“杨”要选择五个人作为设局的”猎物“,而目标是对准某个纯洁的官二代?这样设局成功的难度岂不是大大增加?这是个疑问。法律人在未完全阅卷的情况下,指责被告人或者被害人,都不合适。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钱炬雷律师

    2013商标法修订新旧对照表-安徽陈军知识产权律师团队网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钱炬雷律师

    “此书通篇谬论,实在不敢苟同。”信就是信,在现代汉语中,没有以单字“书”来指信的。这些是语文基本功。
    司法独立,严惩凶手!昨夜得阅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学者@贺卫方 参与签署的一份《就@记录者陈宝成 被平度警方刑拘事件致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市长张新起的呼吁书》,此书通篇谬论,实在不敢苟同。老纪决定坚决驳斥。附上长微博《驳斥江平、贺卫方等人的公开信》,请公知们赐招。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027评论 175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钱炬雷律师

    百度百科:“凶手,又称为 杀人者、杀手。凶手是命案的罪魁祸首,杀人者在法律中被认为极严重罪行。”先学好语文,再来发言吧。
    司法独立,严惩凶手!昨夜得阅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学者@贺卫方 参与签署的一份《就@记录者陈宝成 被平度警方刑拘事件致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市长张新起的呼吁书》,此书通篇谬论,实在不敢苟同。老纪决定坚决驳斥。附上长微博《驳斥江平、贺卫方等人的公开信》,请公知们赐招。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027评论 175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