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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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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没玩微博,@凌卡 多了一个熟人关注了我 ;@愿望一箩筐 我真的两个月没玩微博这回你该信了吧;@PNYF 还是老喜欢发那自认为好看而我觉得不好看的猫;@律师一枚 张老师还是喜欢转一些我认为高端的而我又想去学习的东西;@罗久保律师 恭喜久保律师被批准成立;还有很多很多。。这告诉我世界在变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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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手拍# 有个加蓝V的干起来了小偷的勾当,删贴了,有心人保留下来这个,亮点在转发与评论上。[嘻嘻] 我在:🔗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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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问]//@杜子建: 贺老师这一杯酒敬得雅致!你是让对方喝呢喝呢还是喝呢?//@贺卫方: 【破例】我破例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我认为,法院应该判决原告即那位被孔教授谩骂的人赔偿孔教授250元,因为孔骂人对于原告秋毫无损,但是对自己损害却极大。法院这样的判决正好颠倒了。你说对吗?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请@贺卫方 教授给予回答. 尽管我们政治观念\立场不同, 但对民法的理解及其相关条款的解释, 我相信贺教授的言说是可信的。您的同事孔庆东教授一个"最轻量级的粗口回应", 被判输官司且赔钱。任志强先生对司马南大爆其粗口,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胜诉概率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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