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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微博 【关注新闻自由】记者发表文章批评一个公司,这是媒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假如报道有误,被批评者可以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挽回声誉损失。一切都要以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假如尚无司法判决,记者却遭拘留且被示众,媒体被整肃,管理者遭免职,如此一来,还有哪个媒体敢批评?关注《新快报》! 转发 6324评论 3347 原微博 路-边社
法律就是给p民定的[愤怒]//@瘦枭V5: //@荷子馨: 转发微博 原微博 路-边社
斯伟江:刘虎的妻子来电,表示,刘虎被带走时,警方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刘虎家的电脑等财物被扣押时,没有出具任何扣押清单。目前,到底是什么人,什么事由,带走刘虎都不清楚,她将委托周泽和我,作为他们家的律师,目前代为发布消息,代为控告申诉。如正式拘留刘虎,两人将转为辩护律师。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