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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黄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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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韦博成都万国“四川高校司法考试公开课巡讲”今晚开戏,行政法王子认黄认教,你不来不得行咯,欢迎哥子妹娃现场来摆龙门阵。司考行政法公开课哪家强?成都万国听黄爷巡讲,包你巴适的板、安逸得喊。@成都万国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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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做题越错越多,感觉什么都不会了,脑袋里面似乎一片茫然,身心极度疲惫,今年还有希望吗?答:这是黎明前的黑暗,高强度知识灌输后需要一个转化期,在这期间会出现退步、混乱、疲惫、心虚的假象,转化期一般会在考前一星期结束,随后将出现能力的飞跃,坚持往前挪步,等待黎明时走进考场去飞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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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按治安处罚程序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即可。按照治安处罚法92条的规定:拘留决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的可以按天折抵拘留。对无罪的人错误刑事拘留应按国家赔偿程序承担责任,但按新国家赔偿法规定,若没有违反刑诉法规定或超期羁押,错误刑事拘留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
    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撤销案件,并释放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直接变更为行政处罚,并将刑拘期间折抵行拘期限,程序正当否?以歌手吴虹飞案为例,请教方家:刑诉程序与行政处罚可否交融?如何操作?@谢佑平 @法大吴宏耀 @吴法天 @杨开湘 @吴洪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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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国行政法黄韦博

    个税缴纳数据涉及个人隐私,在法律未规定强制公开官员财产收入相关信息前,将官员个税缴纳信息从个人隐私中剔除没有法律依据。此案申请公开"官员薪酬收入与福利待遇的标准以及机关薪酬待遇支出明细"似乎更符合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律师张颖: 创新思维很重要[酷]信息公开这个兵器还大有潜力可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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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登朝的反击战开打]王登朝诉深圳市地税局公开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市长(许勤)、公安局长(李铭)、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 )、中级法院院长(霍敏)、政法委前书记(王穗明)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信息公开一案,将于6月17日下午三点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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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教过的一位法学本科毕业生来电话咨询案件:家里开的小公司生产经营事故造成五旬农民工腰椎骨折,要求大笔赔偿,学生主张家人赶快关张跑路,问我究竟要赔多少?如果跑路会不会被公安通缉?我反问:1.是法学本科毕业的吗?2.还没过司考吧?3.该你承担的跑也跑不掉,事实无法判断叫人怎么做法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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