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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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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尘有磊

    //@379973751QQ: 或许社会群众同情夏俊峰,但是在法律面前,在法官眼中必须依据法律、依据证据作出裁判,唯如此才能做到客观,客观是公平的基础,否则司法将成为一个傀儡。那些担心舆论影响司法,甚至想立法禁止律师披露案情的人,担心完全是多余。
    闻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无比绝望!几年来,大家一直在喊"刀下留人".结果,薄熙来、刘志军、王立军等祸国殃民的大奸、大贪、大恶都留下来了,一个为生计奔波、本不是什么"恶人"的小贩,却没能留下来。人们还在喊"刀下留人"!如果,决定夏俊峰去留的人,一定要送走夏俊峰,那我只好祝愿你们也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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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尘有磊

    //@379973751QQ: 故意杀了人,我想没什么能开脱的理由吧。
    【最高法死刑复核:夏俊峰不足以轻判】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一审、二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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