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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莉wsj: //@洪晃ilook: //@任志强: 泄露天机? //@兰世立: 政法大学的校长何出此言? //@紅販賣館: @兰世立 @于建嵘 @邓飞 @徐付群 @鲁国平先生 @瀟湘墨人 @晓玲有话说 @专栏女作家 @头条新闻 @中国热媒体 @任志强 //@陈秋雨: 哈哈哈,真相了! 展开全文原微博 简约1237
//@徐昕: 【新京报社论:以“损害商业信誉罪”抓记者滥用警权】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报道中联重科财务问题,近日被长沙警方跨省以“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名义抓走。长沙警方仅仅根据《新快报》刊发的报道,就跨省刑拘记者,明显违反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也是滥用刑事司法权的体现。🔗 网页链接 【新快报头版再次呼吁释放记者】@孟非 说:事情来龙去脉我不清楚,不便评论,说一段很多人都知道历史吧。1923年芝加哥论坛报因报道地方政府破产失实而遭起诉,但该州法院判决报纸无罪,理由是“宁可让一个人或报纸在报道偶尔失实时不受惩罚,也不能使全体公民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批评无能和腐败的政府” 展开全文转发 4703评论 766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