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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玉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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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瑾玉的执念

    正当防卫 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 是两回事吧。//@喷嚏网铂程: 转发微博
    夏俊峰确实故意杀人了,因此不能因同情而无视法律;但也有公职人员和高管家属因故意杀人而没判死刑,而夏俊峰只是个个体从业者,因此也不能因身份而损害法律公平。 至少我们的司法不能给社会这样的感觉。希望法院能将为何夏必须是死刑,而其他类似的案件为何有死缓和正当防卫的认定,详细解释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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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喷嚏网铂程: //@荣剑2011: 全国抗议终于迫使张家川县释放被拘的无罪少年,但由此引发的质疑和反思必将指向更深的制度层面: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肆意破坏法治的闹剧...?除了这个县级政权已经彻底丧失了人民性之外,两高关于网络涉罪司法解释在助纣为虐!
    什么是公愤?什么是众怒?什么是千夫所指?甘肃张家川县公安局刑拘16岁初中生之事,难道不就是引发公愤,招致众怒,成为千夫所指吗?这个县级公安局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根源就在于两高最近关于网络涉罪的司法解释,为他们滥施公权恶意执法提供了借口。随意释法,随意扩大罪罚界限,已成国家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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