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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博客#【张嵘林:司法改革不应忽视律师制度的完善】律师兴,法治兴。法治兴,国家兴。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今天,律师制度不可缺少。正是因为当律师发现问题的时候缺乏有效制度保障,他们发出的声音才如此微弱,因此司法改革应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的构建与保障。🔗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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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博客#【魏东:刑法解释的保守性应谨慎关照适应性】当下“打虎拍蝇”反腐策略中多次涉及到刑法解释适用问题,这使得如何处理刑法解释的保守性和适应性的矛盾成为关注的焦点。刑法解释原理要求:在刑法解释适用中应当坚持刑法解释的保守性,又应当适当准许刑法解释的适应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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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博客#【扬州路漫:新刑诉法下的不当羁押与法律监督】在羁押制度、超期羁押等问题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作了较大幅度的放宽。要想解决刑事拘留阶段和审查逮捕阶段的不当羁押问题,就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强化对法官的职业监督,还要及时对法律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改。🔗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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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博客#【田飞龙:传统反腐遭专利挑战】专利腐败是我国腐败领域出现的新现象,对传统的反腐套路提出了技术性挑战。涉事官员是“腐败”分利体系的总召集人与总分配者。治理专利腐败需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比如严格专利评审程序、区分个人专利与单位职务专利、涉事官员利益申报等。🔗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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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博客#@倾城 :岂因改革辞公门?】皆大欢喜的改革是不可能的,留不住人才的改革更是失败的。在众声喧哗悲喜莫名时,改革的操刀者更应把握住火候,拿捏好分寸,走符合法治时代潮流的大道。在当下,法官要拥有平常心,多点真诚的制度关怀,或是对司法和自身前途负责的态度。🔗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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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博客#【王锐园:从明星涉毒事件审视我国戒毒制度】明星涉毒事件背后所暴露的亟待完善的戒毒制度问题值得重视。目前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都存在一定问题,为此,构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戒毒体制,是禁毒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新挑战,也是打赢禁毒战役最急迫、必要的工作。🔗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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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博客#【司法改革的那些事】当代司法改革始终在螺旋式寸进,虽累积跬步,却举步维艰,那么这一次,“狼”是真的来了。面对全新的改革方向,基层司法人对“多收三五斗”的憧憬和独立审判的惶惑、滥竽难继的惊慌和对不测未来的狐疑,构成了当下体制内法律人最真实的图景。@倾城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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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是个什么东西】律师,是一个良心职业,对当事人负责的同时,担有一份独特的社会责任。一个优秀杰出的律师,必须让自己站在世界万有平等、国家人民合理权益、宗教神灵正义、哲学智慧浓缩的高度,恰切地运用法律工具来对待具体个案中涉及的人或和物的关系。🔗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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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季策划:大浪淘沙,请坚守我们的信仰】栀子飘香,又是一年毕业季,离别的泪水为校园的青春岁月划上了伤感的句号。告别年少轻狂,告别风花雪月,整理好行囊,收拾好心情,用坚定的脚步告诉这个世界:我来了!启程之际,请再一次告诫自己:不论风雨,一定坚守法律信仰,我行!🔗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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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我的辩护词与梦想》:“著名”的内涵】张思之先生辑录的案例大致有二十年跨度。顺着时间的脉络看,清晰地看出张老从未停止过忧虑、追问、思考与期盼。他已八十多岁高龄,依然忧思不已,依然心存梦想。这是法律大家与法律匠者的不同,这是著名与浪得虚名的区别。@法律出版社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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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二审:到底应该谁出庭】立法这种大事,是最应该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任何一条法律,都必须经过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而不是闭门造车,想当然地得出结论。死刑二审是立法中的大事,直接关乎人的生命和自由,更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诉讼机制。🔗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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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的底色】如果说道德是最高的法律,那么良心是最基础的道德。良心没有具体的标准,但如果一名公民凭着良心去参与司法活动,一名司法人员凭着良心和职业道德去执法办案,这样的司法将会是良性的司法。如果社会良心缺失,那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司法只会更有害。🔗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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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进: 致毕业生——将法大的印记珍藏心底】未来,当你们看到,人间道义在动摇、社会良知在消退、道德伦常在侵蚀、金钱权力在嚣张时,请不要忘记,你我都曾在、也一直在追求文明、秩序与进步,你我都曾在、也一直在追求对尊严的捍卫、对自由的渴望,对权利的保障。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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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看的25部最佳法律电影】在这些法庭电影上,人性的高尚与丑恶,勇气与恐惧,各种观念的纠葛,无法作伪地展现出来;而激烈的庭辩中又处处闪烁着智慧的光彩,今天推荐25部最佳法律电影,这是《美国律师协会杂志》请12位杰出的法律专家选出他们认为最佳的法律电影。🔗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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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俗信仰与中国传统司法的关系】对法律的敬畏,就是为了在人们心中树立法治意识,从而体现在行动中,特别是体现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中。法律需要信仰,更应得到足够的敬畏,尤其是掌握司法权力的法律人,只有心存敬畏、胸怀信仰,才能更好地实现公正。🔗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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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之伟:法治不能对公家人网开一面】隐性权力腐败对政治经济和法律秩序危害甚烈,必须断然予以遏止!若要有效遏制显性权力腐败,必须同时强力遏制隐性权力腐败。隐性权力腐败在我国源远流长,从未受到有力的阻拦,现在到了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了。@童之伟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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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向法治的时代,我们如何安顿人情?】在走向法治的时代中,安顿好我们的人情,做到情法两尽,是所有人面临的共同时代话题。如果藉此能推动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当不失为这些学生的一个贡献。至于林森浩案,还是交给法官吧,法律的归法律,人情的归人情,方为正道!🔗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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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检新政:一个检视公共行政的契机】回到车检新政本身,改革的方向固然值得赞许,改革后的新政运行同样需要谨慎观测。车检交还市场过后,我们既要让政府部门承担起监管职责,防止市场行为失范;同时又要杜绝在改革中出现新的利益勾结,防范监管权力市场化交易。🔗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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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误认误打,责任不能止于道歉】公安民警,承担着维护公共安全的义务,而公共安全应践行在对每一个现实个体的尊重和保护上。当现实的个体人身安全在执行公务、保护公众的大帽下被忽略、被粗暴、被质疑,这显然已经不仅仅违背了其本身的职责和义务。🔗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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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用枪的法治考量】要真正化解警察使用枪支的两难,就不能放弃每一个值得讨论的个案价值,从中积累立法和执法的经验教训,最终将使用枪支的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保障枪这种合法的暴力始终为正义而开。🔗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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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里米亚:自治与自决】一种明显脱离于乌克兰整体宪法与主权秩序的公投,有可能开启一种地区分离主义的国际恶例,诱发其他多民族国家的效仿与动荡。徘徊于“自治”和“自决”之间的克里米亚,已成为一种政治象征,是对永久和平的挑战与讽刺。🔗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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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律师“死磕”划出法律边界】对于“死磕”中的恶意违法行为,特别是利用舆论恶意绑架司法的行为,应当加速立法,通过设置“藐视法庭罪”、完善“妨害司法罪”体系、严格律师执业规范等方式划定明确的法律边界,促使“死磕”回归法治理性、谨守法治分际。🔗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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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人眼中没有“死磕派”】矫枉常需过正,刑辩律师本是防范冤假错案最可信赖的力量,何必加标签戴高帽以另类待之。“死磕”在词典里的解释是拼命作对或争斗,我反倒觉得,公诉人应该有些死磕精神,去和一切非正义的东西拼命作对或争斗。🔗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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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年检这件新衣】2008年新《律师法》实施之后,曾经的司法局“年检”就变成了律协的“年度考核”,司法行政机关虽然从台前退到了幕后,可寻租的逻辑却完全没有变,对律师们而言,没有任何实质区别。🔗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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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当好一名法官】政治信仰与中立裁判并不存在着根本的矛盾。在案件的具体操作中,公平正义构成法官判断的核心价值目标,程序正义与道德良心从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一个法官来说,在坚持自己政治信仰的同时,秉承正当的裁判思路与方法至关重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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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年检,废止抑或改革?】对于当下的律师年检制度,在我看来,较为妥当的改革方式,应在于取消对律师个人的收费,减轻对律师事务所的收费,通过行政放权,逐步过度到律师行业自治,最终实现以执业登记制度,取代律师年检制度。 🔗 网页链接 @汪-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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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博客#【西方普世价值的神话】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其他方面的失败只不过是一时的失败,文化上的失败则是永远的失败。作为炎黄子孙,我们要勇于承担起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不能因为暂时西方文化处于强势地位就丧失文化自信。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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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伟:司法廉洁:法院内外评价为何有落差】由司法腐败造成的司法公信力的失落不是一天形成的,由司法廉洁培育的司法公信力的重建也需要假以时日,人民法院需要脚踏实地,通过一个案件、一个案件的公正来改变社会对司法的不良观感。🔗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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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雨人”有权获得尊重】一个人智障不可怕,可怕的是社会精神颓废、道德沦丧、良知腐朽。社会公众也好,媒体舆论也罢,不能一边言之凿凿要尊重保障人权,另一边却纵容一些人肆意践踏公民尊严。不管“中国雨人”周玮是否拥有超强运算能力,作为公民他有获得他人尊重的权利。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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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不欢迎”该由谁说了算】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的那番刺耳雷语,与其说是为了合理控制首都的外来人口数,倒还不如说是对北漂们肆无忌惮的歧视。“北京不欢迎”,人力社保局负责人说了不算,该由全国人民说了算。🔗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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