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沧月100的头像

沧月100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姚健说: [泪][泪]什么国家??[怒] //@丁来峰: 你埋怨政府干得不好,他说你不如滚出中国![哼]
    你埋怨电价高,他说你不如少点个菜;你埋怨食品毒,他说你不如少抽支烟;你埋怨PM2.5高,他说你不如少做些烹饪;你埋怨交通堵,他说你不如少刷会微博。。。叫你埋怨叫你埋怨,你再埋怨个试试![哼]
    1. 微博附图
    转发 2674评论 36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太原方面这样表忠心,也太愚蠢了吧?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91评论 49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环球时报:“中国成最受欢迎移居地,德国第二新加坡第三”,这仅是地球的排名,放眼宇宙,朝鲜才是第一。[哼]
    1. 微博附图
    转发 1524评论 145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环球时报:“中国成最受欢迎移居地,德国第二新加坡第三”,这仅是地球的排名,放眼宇宙,朝鲜才是第一。[哼]
    1. 微博附图
    转发 1524评论 145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最近几起热点事件几乎把中国当前的主要问题暴露了个遍:东北雾霾是环境的缩影;贵港警察枪杀孕妇说明公权力的毫无节制;宁国PS说明官员的无能与傲慢;新快报记者入罪标志新闻行业的失守;温岭事件背后是危机四伏的医疗行业;金水桥撞开了民族矛盾的冰山一角;还有李小琳的天价皮衣。真是标志性的一周。
    展开全文
    转发 2484评论 38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1. 微博附图
    转发 2353评论 47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展开全文
    【图说】求大神辨别这图是P的么?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胖哥啊!@作家崔成浩
    1. 微博附图
    转发 4721评论 112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孩子上小学后一个月后,我就对中国的教育彻底绝望了。。。。。(转)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80评论 19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展开全文
    转发 380评论 8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展开全文
    这是谁总结的>>2008年奥运会,当年的申奥主席陈希同在高墙里;2010年世博会,当年的申博主席陈良宇在高墙里;2011年世界大运会,申办委员会执行主席许宗衡在高墙里,而当2014年世界青年运动会开幕,申青主席季建业也将在高墙里。中纪委温馨提醒:赛事有风险,申办需谨慎!
    转发 5886评论 97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展开全文
    凤凰周刊这个说法有点意思:管理这个国家的人读人民日报,自以为管理这个国家的人读环球时报,认为自己应该管理这个国家的人读南方周末,认为国家已经被外国人管理的人看乌有之乡。[亲亲]
    1. 微博附图
    转发 4127评论 72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花妹妹 这个老王八是一个色鬼啊!看见美女说话温文尔雅了很多,当初我说了他一句,回击就是噼里啪啦的喷粪一通,骂我刨了祖坟也找不到够他脚面的//@赵士林微博: 回复@背篼子: 放心,生来一身狗皮的你肯定死在我前面! //@背篼子: 你批披着一身人皮以为你丫的就是人了啊?老不死的东西,还学年轻人玩微
    展开全文
    原来这位“警花妹妹”对我一直有意见!她说我的微博里全是负能量。那么请问什么叫正能量?天天拍马屁文过饰非就是正能量?指出问题,针砭时弊就是负能量?请大家都来看看我的微博,负在哪里?这位“警花”的意思是不是吃着地沟油必须只能说香,不能说有毒?否则就是负能量!你到底是警花还是警棍?
    转发 64评论 4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呼格吉勒图】18岁男孩被判奸杀处以死刑 (2个月破案并匆匆执行死刑 ,四名警察荣获2等功),15年后真凶现身。7旬父母到至今处奔走法院,请给他一个清白,给老父母一个安宁!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6815评论 119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放了功权//@程凌虚: 时下,各种矛盾交集,这个社会需要的不是逞强,而是示弱;不是恶斗,而是包容;不是破坏,而是建设!当政府与民意拧巴时,不妨各自退一步,留有余地!--含泪疾呼:恳请公权放了功权!
    前晚,在黑云压城、一片肃杀的背景下,我作出资助杨生的承诺,不关乎金钱,关乎意志。是向公权表明一种态度:不怕坐牢!现杨生已释,媒体网友要让他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窃以为,士人尤其是公众人物,当万马齐喑、噤若寒蝉时,要站出来发声,以示担当;当群情鼎沸、火上浇油时,要淡泊守定,以示理性!
    展开全文
    转发 99评论 3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权力不仁,以奴才为刍狗】那个疯子的粉丝量眼看就要突破50万了,捉急不?不急,因为他每条帖子的转发量已经降到十位数了,下一步再降到个位数,他就成了一具僵尸了,那时必将被其主子抛弃,所谓权力不仁,以奴才为刍狗。这也正应了一句“上帝欲其死亡,必先使其疯狂”。
    1. 微博附图
    转发 42评论 1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程凌虚: 五毛或水军可恶意转发点击,转发500、浏览5000太容易达到了,还能说话吗?只有选择休博才能保免受牢狱之灾。算你狠!劳资不陪你玩了,坐等你们上绞架!劳资看得到![怒]//@程凌虚: 恨谁就点击谁的微博,恨谁就集中粉谁!堂堂两院,大儿戏了吧!如果这不叫交字狱还有什么堪称文字狱?[衰][怒]
    展开全文
    【两高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微评:老衲发的主帖阅读数几乎都在10000次以上,坐等蹲大狱!
    展开全文
    转发 108评论 3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展开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少看到公民有这些自由,看到的多是“非法言论”、“非法出版”、“非法组织”、“非法集会”,好像宪法规定的这些都是非法的了。公民“合法”的自由跑到哪儿去了呢?
    转发 351评论 10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惠州博罗警方:涉嫌寻衅滋事罪数码哥被刑拘】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4评论 4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一句话,要么村民跪下来,要么权力跪下来。//@程凌虚: 人是站着行走的,用不着跪着,那些跪着的往往都和自己的选择有关。你现在不仅说“大家都跪下来,大家都跪下来”,还觉得跪都不行,还得要互相之间提醒:“赶紧磕头,赶紧磕头。”甚至还要指责:“你为什么不磕头?你要不磕头会牵连我!”
    在天朝,面对抢匪一次次打劫,村民第一反应是:千万别抢我家!即使抢到自己头上,也只是赶紧把裤兜翻给抢匪看:“大王,一文钱都没有了,不信你搜身。”偶尔有一两个性子刚烈汉子动手反抗的,村民火大:“逞什么能,别连累了大家。”甚至不用抢匪动手村民就把反抗者搞掂了。你说,不抢你抢谁?
    转发 82评论 2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你把个人利益置身于外,太佩服你了[good][good]//@程凌虚: 谢谢关心。国家渔烂至此,个人得失又算得什么?随他去吧!况且,现如今牢里牢外又有甚么区别?//@古越-舜皇山: 程兄,当心把你抓起来
    对官员公示财产不亮刽,对退休双轨制不亮剑,对裸官贪官不亮剑,对房爷房姐不亮剑,对买官卖官不亮剑?对”三公”消费不亮剑?对强拆血拆不亮剑,对制假售假坑蒙拐骗不亮剑,对毒水毒空气毒土地毒大米不亮剑…却要对宪政亮剑?对普世价值亮剑?对报料记者死磕律师亮剑?对讲真话的p民亮剑?喝高了吧?[怒骂]
    展开全文
    转发 1289评论 30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程凌虚: M毒遗害百年。 //@大家伙222: 我们从未深刻反思文革,从未深刻的从政治.法律.思想.文化.伦理等各方面反思文革, 甚至不愿.不允许反思文革!!!以至于现在社会政治的.法律的.思想的.文化的.伦理的,等各方面的乱像!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帮会也有章法。算你狠。不让说宪政说依法治国总可以吧?鉴于当前揭黑记者、死嗑律师以及实名举报贪腐公民纷纷被抓,希望出台”谣言法”等相关法律,至少”两院”要尽快作出司法解释,明确边界。不然,一句打击网络谣言,就凭自己好恶抓人,搞得人人自危,没有敌人也会抓出敌人来。
    转发 37评论 3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对人民亮剑的后果是……//@第三十八年咖啡: 对自己人做的事当然不会亮剑,他们的剑头是对着人民的。//@公民呛声团: //@熊猫巨金刚: 这样做的话,这个政权的非法性已经不需要引经据典的证明了,其自身的行为已经无比强烈的证明了这一点[哈哈][哈哈] //@程凌虚: 对宪政亮剑,说明他们想当皇帝
    展开全文
    对官员公示财产不亮刽,对退休双轨制不亮剑,对裸官贪官不亮剑,对房爷房姐不亮剑,对买官卖官不亮剑?对”三公”消费不亮剑?对强拆血拆不亮剑,对制假售假坑蒙拐骗不亮剑,对毒水毒空气毒土地毒大米不亮剑…却要对宪政亮剑?对普世价值亮剑?对报料记者死磕律师亮剑?对讲真话的p民亮剑?喝高了吧?[怒骂]
    展开全文
    转发 1289评论 30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司马平邦: 不平则鸣,宁死不屈,经典共产党的价值观。
    【薄熙来为何甘愿“抗拒从严”?】历史学者章立凡为FT中文网撰稿:薄案庭审落幕,从法庭展示的证据链看,薄熙来几乎没有脱罪可能,反倒可能因翻供导致“抗拒从严”。那么,薄氏冒着重判的风险否认控罪,目的究竟何在? (分享自 @FT中文网)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85评论 11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沧月100

    @阿粥_2013: 你这话都没被删?那俺转啦。 //@阿粥_2013: @司马南 @孔庆东 对公审薄的几点感想 1、薄的清白超过一般人的想象。 2、薄是新中国第一个没有被审倒的“贪官”。 3、随便拿一个高官来审审,能比薄清白的就是清官。 4 、熙来一心为改革,改革不该负熙来。 5、薄案的起因海伍德案不清不白疑点
    展开全文
    【薄熙来案一审庭审结束】随着审判长王旭光敲响法槌,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于26日13时04分,一审结束。整个庭审过程充分保证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检查机关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来源清楚,提取合法,内容真实,结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651评论 885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