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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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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高、警方需检讨500次对抗灾救灾不利影响严重后果】因为不久前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警方连续拘因网络谣言而刑拘当事人。浙江大水成灾,余姚完全沦为泽国,媒体失声,大V沉默,部分微博发图报告呼救,但因大家都对现场不明,担忧转谣被500,导致灾情不被外界了解。此事充分说明,两高已成救灾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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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 @摘星手010 等朋友的微博,方想起今天是粉碎四人帮纪念日。上周港大通识课“通传媒,识中国”上我刚讲了这一段,说起四人帮垮台前夜,草木皆兵,严查谣言,给了大家两个搜索词:“红都女皇”,“总理遗言”,还有这份旧报,勾起好多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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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斯在南京: //@隆裕太后: 绝对不是谣言。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在秦州公安分局工作期间,为了得到被告人史居平(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关照和支持,以拜年等名义送给史居平现金共计人民币50000元。🔗 网页链接
    #2013年最搞笑的笑话#一个明确被法院认定为行贿的嫌疑人不但当上了公安局长,还可以刑拘明显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张家川县:你们不想出名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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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两人在森林里遇到一只老虎,一个人赶紧把鞋带系紧,同行说,你难道还能跑赢老虎?回答,我跑赢你就行。网络大V中,其实,李开复才是标志性人物,如果能找到@李开复 有什么怪癖的毛病,估计@薛蛮子 到现在还没事。这年头,自己出不出事,同行,小弟,小弟弟,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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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时不珍惜,失去了才可贵。你说这讲座的“上”半部到哪儿找呢?每篇都保存吧,麻烦。不保存一转眼就被删掉了。这怎么弄?
    《中国司法制度和反腐败讲座记录(下)》 薄熙来案和朱元璋定律。我们历史上的腐败也有个“朱元璋定律”,什么叫朱元璋定律呢?就是在权力不受严格制约的社会,不同层级的官员都有绝大的自由裁量权,所谓的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光靠中央集权的严厉反腐,结果是越来越腐败,越反越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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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纪参事:不得不说的故事。详见长微博、财新网博客(http://t.cn/zQz6wCk)和新浪网博客(http://t.cn/zQzig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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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斌案四天三晚庭审结束,警方证据大量造假,却无一人承担责任,办冤案成本极低,造成冤案多的原因。地方法院党内地位低,无力抗衡公安。我对念斌说,你要感谢肖扬院长把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院,不然你已经死了!他含泪点了下头!希望新人有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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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斌死刑主要证据,毒物鉴定报告的出具机关福州市公安局,昨天拿出资格证书,发现它2006年出鉴定意见时并无资格证书。出庭鉴定人对一份出具时间为2006年8月1日出具的报告说,这份报告实际上是9月份才出具的。而警方依据这份所谓鉴定在8月7日抓念斌的。所有出庭承认做错证的警察,都看不出任何愧疚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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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历史决议》背道而驰的,薄熙来在重庆以唱红打黑的形式,大开历史倒车,践踏国家法制,最终搞得折戟沉沙。历史一次又一次昭告我们,必须守住彻底否定“文革”和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应该“一分为二”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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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查贪腐,实则是为贪腐洗罪,因为审判不在当下,这是历史一再说明了的。 //@小斯在广州: 不要刑讯,不要以非法查贪腐。
    【中国首届“反贪硕士”毕业 一半考进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建立首个职务犯罪侦查班,30名学生已毕业;14名学生考入检察机关。职侦班从成立之初就备受关注,有人认为是作秀,侦查班对反贪能起多大作用?对此,办学双方都强调说,这是一次教学改革,不应赋予过高意义。🔗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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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书:扰乱公共秩序or寻衅滋事?】@浦翠兰律师 约我合办一刑案,为把他往高层次带,我毫不犹豫答应了。老浦建议我收一千元律师费,听说他也收了一千元,但给了当事人亲属四千元。今日会见当事人杜斌,发现其被追诉的犯罪好特别:传唤是"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拘是"涉嫌寻衅滋事",被讯问的是在港台出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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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翠兰律师: 假如指定我为刘志军辩,又说好法律援助不付律师费,那么多案卷车载斗量,我保证会拒绝的。
    【罢演猴戏,会有鞭子抽吗?】包括高官案在内被官方称之“重大敏感案件”中涌现了一大批指定律师,譬如杨佳案的谢有明、谷开来案的两律协会长、陈克贵案的沂南律师、刘志军案的钱列阳。此类案件的指定程序与普通案件截然不同,统统是“你情我愿”的司法猴戏,绝对不存在被御用,不能推掉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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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小年之怒】@许小年: 首套房刚需,第二套投资,第三套投机?一天三馒头刚需,第四个浪费,第五个囤积?一年五身衣服刚需,第六件显摆,第七件奢侈?一周一次房事刚需,第二次好色,第三次淫荡?刚需、柔需能准确定义吗?即使能定义,凭什么要限制、打击后者?自由选择是消费者不可剥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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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斯在三门峡: 反腐败是选择性,指令式的。纪委也一样。办的方式多是变相刑讯式的。上面是知道这样的。
    刚才跟一高中同学聊了半天,他现在国内某地级市区检察院工作,很困惑,有线索却办不了案,证据不是第一,领导态度是第一;老同志们不愿做该做的工作而是乐于插手经济纠纷案件个人获利,如果你不同流合污,你将是异己另类,遭排斥甚至打击。这位刚刚27岁的年轻检察官再也没有了西南法大时的梦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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