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施勇2010的头像

施勇2010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季建业被调查,媒体鞭挞、欢呼之声不绝于耳:季建业霸道,季建业贪财,季建业就一混球。党中央英明、党中央伟大、党中央指明方向。某不才,弱弱地问几句:季建业是谁提拔的?什么环境和生态使得他能够祸害广陵横行金陵无人制约?季建业起来鸟,季建业倒下鸟,千万个季建业又跟上鸟的简单循环终结了吗?
    1. 微博附图
    转发 2204评论 39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男子称被警方审讯遭殴打 致睾丸坏死】警察要求他承认“涉嫌抢劫”,他没有承认。警察“突然要求其跪下,并猛踢打”。“除了其他地方,好几脚都踢裆部”。经过一阵“踢打”后,王义终于“倒下”,可仍然被却要求“站起来,并接着殴打”.....🔗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603评论 26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能告诉我是哪位或者是哪些专业人士指出画作不是10岁小孩的手笔? //@好吃不懒做只贪玩: 有人指導不是過錯。否則美術學校畢業的學生都是代筆。 //@星野铁郎: //@石讷shine: 回复@洪广玉: 在我这个专业人士面前,你最好直话。 //@洪广玉: 专业人士从纯技术角度指出这些画作不太可能出自一个10岁小孩的手笔,
    展开全文
    夏俊峰死了,要对他的遗孤下手了。那孩子的画是代笔,多么义正词严的指控!父亲系狱,男孩用稚嫩的手诉说思念与恐惧,拿到世界上,呼唤人间悲悯。如此而已!他赚你家钱了?夺你口里食了?碍你什么事了?想斩尽杀绝,太狠了些,你他妈也做不到。正告王八羔子,朗朗乾坤,你做的都记录在案。
    转发 3537评论 126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求助】腾讯网友 成都天問-酱油叔 :我女儿邓诗琪,年龄11岁,于今日下午1点左右,于万达广场坐114路车朝文德路方向行驶(司机都记得),打算在双林路下车坐97路回家的,结果没下车,我们到处寻找无果,已在成都双林路派出所备案,联系电话:18982113450 。请大家帮忙扩散!成都的朋友留意一下!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1904评论 145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夏俊峰之子的三幅画 诠释今天的新闻】从上到下依次为《中秋节》《我和爸爸》,以及……
    1. 微博附图
    转发 2767评论 60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中国角色:夏俊峰》 35*27cm 张晨初油画 2013年(定稿 )
    1. 微博附图
    转发 307评论 6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学生时代写作文时常用“金色”来形容9月,本是北京最好的季节。但这个9月却充满了杀机,每天都有所谓“世纪大案”一桩一桩在上演,角色上至国家领导,下至草根百姓。中国人的神经都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吗?来不及愤怒,感叹,悲伤,审视,思考……于是,我们沉默,我们麻木。自问:我该如何自处?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新闻老兵: 杀夏俊峰,只可能将所有的无权者在面对权力作恶之时,都逼成夏俊峰。//@谷凯: 转发微博
    夏俊峰的死击碎了不少人最后的幻想。
    转发 113评论 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那天大家想写几个字'写什么?刀下留人?正当防卫?立即重审?稍作商量'他们决定这样写:立即释放夏俊峰!这是一个声音'它代表着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与枉法裁决的憎恶'当法律在权利和利益面前低头的时候'这个声音说:不!@阿咏1971 @吕上 欧阳小戎 @艺术家追魂 @沈阳张晶 李文革 @诗人王藏 @邝老五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400评论 9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杨冕: //@皇帝D一新装: 没人监督他们,所以一直//@向军姐夫: 张家川公安局是十足虽然迫于形势和压力放了杨辉,但是还要画蛇添足地说他有悔罪表现,改作行政拘留七日,法律在你们手里就像橡皮筋,随便你们怎么拉扯。看守所里还关押着另一位受害人沙小龙,让我们继续发挥微博网络的力量,揭露并终止公
    展开全文
    【张家川,收起你的丑陋表演!】“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1.不经法院审判,公安局有权直接定罪?2.没被定罪,何来“悔罪”?3.游行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说“要游行"何罪之有?4.凭什么行政拘留?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845评论 17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作家金满楼: 回复@曲飞: 哈哈,逻辑成立。 //@曲飞: 看到这里的民房,就知道这是一个贫困县;看到这里的政府大楼,就知道贫困的原因。
    五百转发第一案,张家川县笑话连篇。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县委书记涉嫌卖官,公安局长涉嫌行贿,政府大楼胜过天安门,发帖少年刑拘转行拘,看守所警察见律师如见虎,逃之夭夭。敢闯天大的祸,也敢闹天大的笑话,天安门广场的气派,稳定压倒一切的气场,如今是挖坑自跳,一举成名,看怎么收拾下场。
    1. 微博附图
    转发 656评论 11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500转出台后,张家川初中生因言被抓事件是一个微博世界的分水岭,许多学者、律师和无数的草根博主为了守护内心的那份良知,在呼吁、呐喊、抗争,同时也在坚持着这个畸形社会的脆弱底线。无道德绑架,但鄙视那些坐拥无数粉丝却在万般矫情、搬弄心灵鸡汤的“大v”,没有你们,微博依然看上去——很美!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274评论 4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段章取义#:网络上没有皇帝,也成不了皇帝,网络恰恰是消解“皇帝”权威的地方,在网络上,任何人都有可能随时遭受嘲笑、谩骂,而在现实中,你敢骂单位的一个小头目试试?这就是现实与网络不同之处。正因为网络消解权威,彰显平等交流,这才是有人害怕之处。是故,网络无皇帝,除非自戴或被戴皇袍。
    转发 2616评论 66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愚蠢! //@王一一一一: //@李牧: 中国人很蠢,只是这个蠢总要有个下限吧。//@曹凡: 按照一般规律,大师这事儿有个十天半个月的,基本上就过去了。新的热点会吸引我们的眼球。期待中……别怪我喜新厌旧中。//@咔嚓酥: 别是把自己整死的节奏就成。//
    这都谁和谁在一起啊。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这在考验谁的智商?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震惊:广东的县长不如保姆】广东政协主席说:"部分县长工资仅1500元,不如保姆,很多干部都说这是没有尊严的生活”。既然不如保姆,那和保姆换换工作。即县长去当当保姆。县长们,你们同意不?既然工资只有1500,那请你们去工厂上班吧,我相信工资肯定能达到2000以上。县长们,你们同意不?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3126评论 61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京报评论#【剥夺“刑前会见权”有悖法律人伦】长沙中院出尔反尔,让人心寒。即便曾成杰本身的死刑判决,是刑罚相当的公正判决,但在死刑执行过程中,行刑法院拒不依法通知家属在前,不懂法律、乃至强词夺理、自相矛盾的辩解在后,既突破了人伦底线,也显示司法者本身对法律的轻视。
    1. 微博附图
    转发 8486评论 176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企业家曾世杰被执行死刑引起业界巨大反响。在废除死刑之前政府有权杀自己的老百姓。但是必须出于公心,因此要向公众公布案情充分说明理由。绝不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连家属都不通知。说是犯人不愿见家属,所以没有通知家人。这句话死无对证。犯人有没有遗言已不可知。更何况非法集资罪的条文有严重缺陷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越描越黑!还可以更无耻吗? //@薛蛮子: 转发微博
    【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详解曾成杰集资诈骗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据我们了解,长沙市中级法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公告栏内。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天问!】1.我父亲曾成杰被捕三个月后,法院还未立案,他的三馆公司资产就被湘西政府拍卖,这合法吗?! 2.两审法院都未出具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就以集资诈骗判处我父亲死刑,这合理吗?! 3.父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枪决,到现在都没有官方通知,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剥夺临终告别权,这合情吗?!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22539评论 507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天问!】1.我父亲曾成杰被捕三个月后,法院还未立案,他的三馆公司资产就被湘西政府拍卖,这合法吗?! 2.两审法院都未出具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就以集资诈骗判处我父亲死刑,这合理吗?! 3.父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枪决,到现在都没有官方通知,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剥夺临终告别权,这合情吗?!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22539评论 507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文革记忆】1969年9月,张志新因批评文革而以“反革命罪”入狱,先判处无期徒刑,后改判死刑。在狱中被背着18斤背铐,拖着脚镣,多次被打,头发几乎被拔光;又被人强奸轮奸无数次;在临刑前75年4月4日上午,被几个大汉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她在痛苦中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对于长沙中院的说法表示不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何兵 @范忠信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请帮助这记者】反腐记者齐崇淮,因在网上曝光山东省滕州市豪华政府大楼,而被判刑12年。其妻子焦霞表示:12年啊,要灭我们的口啊,我怎么办?就因为市委大楼的曝光判了12年啊,我的孩子怎么办啊!现在中央高调反腐,能不能重审齐崇淮的案子,给百姓看看反腐的实际行动!敬请大家关注声援!
    1. 微博附图
    转发 12814评论 199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妈了个巴子,你有什么权力让孩子为你下跪行乞。。红十字会,滚出地球!!!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滚! //@唐魏: 又泥玛放老百姓白鴿了?![鄙视][鄙视] //@严子陵: //@某男舒立: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你不是说要改过自新么?一个爱马仕你至少要用个几年再换吧?尼玛天天换,谁TMD吃得消!救灾还要进场费?你大爷的,我真生气了!
    【台湾红十字会:大陆要求先援助五百万人民币】台湾红会组成救助队欲入川救助,但中国红十字会要求其先援助五百万人民币才可进入灾区。台湾红会梁处长称已收到了中国红十字会发来的五百万元用处细则,一百万用于购买医疗器材,另外四百万元并没透露具体用处。[吃惊]
    1. 微博附图
    转发 35评论 29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戴相龙建议延长退休年龄弥补养老金缺口:就这点智商?用得着这么费事么?你们很多年前就让几千万人裸退了,勿论年龄,现在可以故技重施嘛。@于建嵘
    转发 2评论 2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你相信吗? 图说天下:文革时,每当有社会名人被红卫兵打死,他就会匆匆而来,非常痛苦地对其家人说:对不起,我来晚了。后来发现,这些命令都是他签名的,包括对其养女孙维世的执行死刑的命令!他的名字叫——周恩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11评论 60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施勇2010

    欲言寓语:【变革已经开始】香港明报报道:中央领导子女纷纷撤离美国,这一波领导人子女归国,不是短期的回国避风头,而是卖房卖车,注销银行户口,“连根拔起”。习制定了反腐六条,其中之一是配偶子女回国、无条件申报财产、厅以上退休十五年不许在企业任职等…
    转发 2评论 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