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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安蓼儿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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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大凡我在呼吁者,自然都有着深入的思考。只是帖子上未必会详细说明。//@欧阳律师助理: 这才是法律人所说的话。不要动不动就随大流大声嚷嚷叫放人
    【记者被跨省刑拘,新快报头版呼吁放人,是否合适?】我认为,如果新快报确信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报道没有原则问题,不管是基于保护职工,还是伸张正义的角度,都应该呐喊;如果报道捏造了事实,已构成了损害商誉罪,则主管领导应该投案自首,记者实施的是职务行为,本案是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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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鉅: 才6000多。//@墨鉅: 我一直盯着屏幕上的转发数量,上升太慢,关注程度还远远比不上明星离婚,能不能再给给力?
    #简短公告#京衡律师所陈有西、李道演已接受王功权家属委托,依其本人意愿,担任其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辩护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昨天已向侦查机关送达告知函。向北京第三看守所送达会见函。本案无涉密,依法律律师可自由随时会见。看守所应即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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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筒]提醒昆明警局:1、刑拘边民的罪名是“虚报注册资本”?这可涉嫌跟新政对着干啊!李总理上任主持本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就“提出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自此全国均慎用此罪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了吗?2、边民比薄熙来王立军更恶劣更危险吗,何须弄进去即剃光头配号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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