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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微博 这位就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档案室的负责人,此人坚决不按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确规定履行职责,果断剥夺律师阅卷权,还有没有被她刁难过的律师?这样握有权力以权枉法的人滚出法院![怒]拍摄于她的办公室。 我在:🔗 网页链接 转发 3178评论 1169 原微博 手机用户2682544707
转发微博 笑蜀消息:半个小时以前,北京市公安局二十余警察将王功权先生从其北京寓所带走。名义是传唤,涉嫌罪名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关注王功权,期待王功权回家。 转发 2163评论 638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