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屁民无处可逃的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转发微博
    在愚昧中我保持清醒,在沉默中我敢于呐喊,在冷漠中我坚持关注,在被失踪中我不会恐惧,在谎言中我说真话,在利益中我心存良知,在专制中我期盼自由,在等待中我传播知识,在奴性中我保持尊严,在黑暗中我坚持底线,在被喝茶中我积累斗争经验。我回来了,大家帮推荐、关注一下:@全球中文网张婉
    1. 微博附图
    转发 881评论 19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转发微博
    【晚安,中国】“记者因报道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然而就目前警方和企业发布的信息看,记者的报道系职务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适用存在争议,“先抓后审”也难以服众。记者合法、正当的采访权,背后是公众的知情权,不容随意侵犯。各方高度关注之下,警方或者给出更多证据,或者应当放人。
    1. 微博附图
    转发 2043评论 71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分享自大眼舆论监督 《甘肃张家川县委书记刘长江突击提拔78名干部》 - 甘肃张家川县委书记刘长江突击提拔78名干部 张家川官场内部人士爆料,2013年3月5日,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7评论 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转发微博
    王菲离婚,和你我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王功权的安危,才关系着你我的现在和未来。
    转发 9593评论 189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转发微博
    [话筒]提醒昆明警局:1、刑拘边民的罪名是“虚报注册资本”?这可涉嫌跟新政对着干啊!李总理上任主持本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就“提出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自此全国均慎用此罪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了吗?2、边民比薄熙来王立军更恶劣更危险吗,何须弄进去即剃光头配号服耶?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915评论 49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宋庄艺术家“黑灯瞎火”抗议强拆!崔各庄艺术区烽烟尚未平熄,宋庄艺术区战火再起。9月7日晚,一百多艺术家手持蜡烛现场声援已被断电即将面临强拆的朱久洋工作室![话筒]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62评论 3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目前,既无如何界定谣言的法律标准,又无如何判定谣言的法律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竟悍然发起全国性的严打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等于纵虎出笼。在宪政国家,这样的行政命令根本就没有可能通过违宪审查,早在司法审查环节就会被法院宣布无效了。因此,重点不是争论各地如何执行,而是公安部违宪在先。
    1. 微博附图
    转发 972评论 23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陈子明2013: //@独钓寒江雪XH: 薛蛮子是好是坏不重要,重要的是政府在开动国家机器对付他。这种正式启用文革手法对付公民的做法,可以以任何借口施与政府想打击的任何人身上,哪怕找不出屎,也可以抓一把糊在你脸上。
    公民权利再次被捆绑和污名化 薛蛮子事件开演第三季。第一季,央视就秦火火案的专题新闻,背景文字定调“秦火火薛蛮子团伙:中国最大网络黑社会”;第二季,几天后薛蛮子因嫖娼被抓,国家宣传机器表现异乎寻常的道德...(www.changweibo .com,第7190152条@长围脖)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341评论 5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任志强: 你不知道的,不等于没有发生。
    【举报者的痛】昨日上午9时50许,惠州知名网友“惠阳欧伯”(真名李建新)驾车外出,在惠阳区永湖镇一工业区人烟稀少路口被人驾车撞停后,遭3男子泼硫酸和刀砍。最终背部大面积烧伤,2根手指被砍断,手腕被砍伤,右眼被砍失明。他被砍的时候六岁的儿子还在车上。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头条新闻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屁民无处可逃

    骗子当道
    红十字监察会的@王永 先生,你的那个品牌联盟前员工给我来信了,点出你非NGO、出版物属于非法出版、收费评奖。就你这路人还监察红会?周一我接着爆你内部资料。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