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姚克枫律师的头像

姚克枫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德衡商法网新闻-方舟子人格权案二审终结,优酷土豆胜诉——司法确立视频网站不具有审查义务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一线》 20140426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_一线_视频_央视网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回避//@毛洪涛律师: 如果真如此,长沙公安应当回避。 //@作家-天佑: 如果最后证明湘AKX885就是这25台车中的一台,我们就要问一句了:是警察抓的陈永洲还是中联重科抓的陈永洲,中联重科仅仅是报案这么简单?他们除了提供车辆,还未警察提供了什么服务?
    【17台奔驰商务车唯雅诺交付中联重科】 2012年3月14日,17台奔驰商务车唯雅诺由兰天集团兰天天驰店圆满交付至中联重科。中联重科此次采购17奔驰商务车唯雅诺将全部作为企业商务接待用车,而在此之前,中联重科已经选购了8台奔驰商务车。微评:事情越来越好玩了,剧情越来越狗血了。
    1. 微博附图
    转发 1553评论 26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13岁男生当着女生的面用避孕套吹气球被学校处分[黑线]】13岁的小刚从医院偷拿数盒避孕套,分发给同学,还当着女生的面吹成气球玩。结果,他被学校记过。记者在中学门口随机调查,初一男生周同学表示:避孕套就是避孕用的。记者再问,该同学说:“吃下去,肯定就不会怀孕了。”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889评论 30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请河北高院给自己一个清白】新华网:聂树斌4位律师要求查阅卷宗 河北高院未书面回复 http://t.cn/zRMgGsA。我们不禁傻傻地想:既然河北高院认为聂树斌案判决没有问题,何不公开案卷,还自己一个清白?如果聂树斌案判决有问题,那就还聂树斌一个清白。
    1. 微博附图
    转发 2751评论 46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栾少湖律师: 关注 //@青鸟唤春: 有西恼了!//@徽剑: 我觉得在不同意见上,老袁确实比陈大律有胸怀!//@袁裕来律师: 有西,我和你谈的是公共话题,不仅仅是你我之间的私人问题。你这个态度不对。//@陈有西: 非常厌恶袁裕来的不懂装懂。管好自己的博吧。
    【从陈有西休博说起】有西为民主法治作过不少努力,但尚不习惯民主的生活方式。接触司马南,是想体现民主情怀,却承受不了网友的评击。很多大V和意见领袖都有这种缺陷。未掌握公权力无法承受不同意见,掌握了公权力自然就会设法封杀。无法适应微博,一定程度上就是被淘汰了。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791评论 103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只转不评,因为我不知道真实情况,以下为转发。----关于夏俊峰的辟谣与真相的总结。。。。。 (分享自 @凯迪网络)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汤华东律师: 如何改变者现状?//@徐昕: //@马长山: 中国自古就不讲规则,而讲权术、潜规和微妙而复杂的人际关系,但这些恰恰又毁了规则、正直和公道,于是,人人都活在尔虞我诈、阴阳两面的环境中。在国外,人们都很“傻”很简单,因为他们依规行事,不在人际关系上消耗人生和信任。因此,这种高超的
    展开全文
    【余则成的潜伏之道】1.管牢嘴,少议同事,多崇上级。2.多装傻,少表态,顾左右而言它。3.善抉择,似忠心耿耿实有谱。4.显亮点,无关痛痒的话让别人说。5.呈缺点,假小疵以套近乎,想要挟则没门。6.说真话,九真一假,能在关键时刻骗倒所有人。7.莫内疚,以和谐社会作信仰支撑必天下无敌。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4273评论 21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北京小学生:给公车挂上红牌照】海淀区二里沟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栾松巍调查发现:来接同学的绝大多数车是公车,还有很多军车;高档饭店也停了很多公车;公园景点也停了很多公车…“我建议给所有公车装上红色牌照,有利于公车的自律,也便于群众监督。”http://t.cn/z855Ip1你支持他的建议吗?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377评论 397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农业部大力鼓吹转基因安全性,大量批准转基因食品进口。可农业部机关幼儿园明确规定不使用转基因食用油,财政部机关食堂禁止转基因,世博会对外承诺不用转基因。。。既然政府力推转基因食品,为什么自己不吃,自家孩子不吃?你们吃着特供,把自己不敢吃的转基因塞给我们还说“这东西好吃”,太缺德了!
    1. 微博附图
    转发 21571评论 494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害了李天一的人实际真的是她的妈妈和她的律师们,梦怎么能傻成这样呀,唉!//@毛洪涛律师: 支持陈律师。 //@陈光武律师: 回复@平豆的小卖铺: 这与其无关。论事不涉人,我一直的观点。少些误解好。谢谢您。 //@平豆的小卖铺: 难道律师界分裂了吗?有西、光武?完了!
    海淀法院定于9月26日李某某等强奸案公开宣判:一起简单明了的强奸案,一时间被搅得乌烟瘴气、天昏地暗,几乎遮天蔽日。 做刑辩的都十分清楚,认定强奸靠什么?违背意志发生性行为,这唯一...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1. 微博附图
    转发 112评论 7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确实有指导意义,我觉得没看出来的才肤浅。//@徐红亮律师: 这个必须赞同,此案对职务犯罪案件有指导意义。肯定有人会说我很肤浅吧?//@正义网: 【赵秉志:薄熙来案判决合法合理 具有深远法治意义】
    【赵秉志:薄熙来案判决合法合理 具有深远法治意义】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判决结果符合薄熙来的犯罪情节与危害程度,既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同时考虑到案件具体情况,是一个合法合理的判决。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1评论 6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转发微博
    【实拍薄熙来被戴上戒具带出法庭】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前薄面露微笑,手还拿笔记本;而听闻判决词瞬间,双手握拳,表情显得激动...被两旁法警分别按住肩膀和手肘,且两旁又各增加一名法警。"薄太阳”,西去不来?🔗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5评论 7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分享自刘洋律师 《关于请求对雷海军律师进行谴责的建议书》 - 关于请求对雷海军律师进行谴责的建议书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北京市银雷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海军,在不公开开...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那些根本不了解案情的炒作策划律师,那些只知道舔某个人屁股的娱乐律师们,那些没有看过案卷就急于论证的专家们?你们敢接受挑战吗? //@田参军律师: 赵律师的挑战书,本该由我来发。他既先发,我附议! //@田参军律师: 赵律师侠肝义胆,真汉子也!
    #李天一#【赵运恒下战书PK@陈有西 等李家十二位专家团】原本应同一战线,现在为何其余被告人律师与李天一律师公开对立、宣战?赵运恒律师表态:“为了维护律师尊严,也为了阻止你们继续践踏律师职业良知的底线,我向你们发出一次性的职业生命挑战。” 挑战书详细内容,请猛戳→🔗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058评论 171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分享自姚树洁 《谷开来和梦鸽是失败的母亲》 - [摘要:上月底对薄熙来的审判,以及对李某某集体强奸案的审判,似乎没有任何联系。但是,如果从两个案件的一些共同点看问题...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827评论 28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广州电信剩余流量不清零,呼吁全中国运营商跟进。
    1. 微博附图
    转发 27179评论 640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我糊涂了//@张晨初艺术空间: //@nibooo: //@郭少坤: 再好的人都跟他们学坏了。//@曹维录: 我觉得姜丰这个人很不地道,什么事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又兜又绕的,玩文字游戏,不象好人。
    【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前央视女主播姜丰被指代持薄家位于法国的别墅,昨日,姜丰在薄熙来案开审后首次发微博说:在一个单身女人与一个单身男人的恋爱里,二奶、小三、傍大款等当下常用词语不适用。我的生活自然、真实,未曾炫耀,未曾躲藏。PS:有没有事实都摆在那边,让时间来检验一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28评论 3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有道理,这一对比,还是蛮子人品好//@张晨初艺术空间: //@第一烦: 蛮子充其量只是钱—性交易,无碍他人;法官却是权—性交易,危害法治。//@蒙犸: 麻辣隔壁的。法官是公务员。蛮子是吗。法官狎妓不花自己的钱。蛮子是吗。人品高下立判。[嘻嘻]
    @法制晚报#微抢发#【知情人透露:薛蛮子曾多次嫖娼】法制晚报讯 日前,网络红人薛蛮子因嫖娼被行拘。今天,本报记者经多方核实,薛蛮子曾多次嫖娼,此前行为没有被群众举报,警方未查获。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行拘期限未知。记者发现就在此次薛蛮子被警方抓获前,他还曾发微博调侃上海法官嫖娼。
    1. 微博附图
    转发 207评论 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这不是兰和自己打自己嘴巴吗?
    隐约记得,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律师,于今年7月19日,在其微博中发公告说过,“作为李天一家人的法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天一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此次李某某的母亲“擅自”发布控告内容,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分享自杨澜 《杨澜访谈录:我的青春你不懂》 - 主持人与嘉宾合影 2013年夏天,电影《小时代》的走进人们的视线,作为导演郭敬明再一次成为热点话题。电影中对于财富和美...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谁在操纵??你们真有娱乐性,你们自己操纵的竟然像娱乐节目一样,还称别人操纵,我感觉是不是有点无耻了呀。
    【李天一律师:有人操纵舆论审判】舆论绑架社会情绪,进而绑架司法,从而借刀杀人,强调案件关键时刻,总有专业性的谣言散播,背后人为操控专业策划痕迹明显。31日16:00—17:00,兰和律师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精华。🔗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姜连发律师: 王律的观点,我支持。 //@王兴律师v: 这样纠错不丢人,死不悔改最可恶,比如非法集会案。 //@十年砍柴: 呵呵,在预测之中。公安自己找台阶多好,何必搞定政法书记让法检法两家擦屁股。
    【吴虹飞从“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7月31日中午,代理律师陈建刚独家消息,因警方并未向北京朝阳区检察院提请批捕吴虹飞,现律师请求从“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已被批准。吴虹飞有望10天内被释放。🔗 网页链接 【公权力知错就改远比公民个人知错就改来得重要】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转发微博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吴虹飞案:一,没有编造事实,只是发泄不满;二,是否"恐怖",应参考言论背景,依常人标准。王林扬言"戳死"司马南,不恐怖;半夜在楼道说"戳死你"或称"炸飞机",恐怖。三,轻易将公民送进大牢,是在培养掘墓人。四,不构成犯罪也不应行政处罚,杯弓蛇影。五,本案归@老沉 管辖。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展开全文
    呼吁无罪释放@吴虹飞 ,她发的”想炸“微博,应是属于气话。她并没有说在某地已投放炸弹,以致造成当地民众惊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她的微博是在半夜发出,早上已删除,不可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法律上分析,仅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不能入罪,还要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一个学生的QQ签名怎么这样写?】个性签名:今天看到新闻最美少年李天一他不顾自己的名誉和安全,带领四名志愿者,一举将色情诈骗团伙送上法庭?(转)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克枫律师

    //@栾少湖律师: 吉林研讨会上,已有律师提议:从单为律师扩展为涉嫌受冤入罪的法官检察官警官死磕辩护维权 /@马瑞芝法官: 每每看到律师们之间主动伸出援手,帮助同行时,感动而鼓舞!而想到自己的同行们...但愿他们是没有.../@伍雷: 是否需要帮助? /@青石律师: 律师维权网可提供法律帮助。@王兴律师v
    展开全文
    【甘肃王凤军律师办案遭刑警毒打】7月5日下午,兰州律师王凤军在城关区公安局刑警7中队内,因王律师质疑嫌疑人为何非法羁押6天才送看守所、拘留通知书羁押日期与实际日期相差8个月。一刑警恼羞成怒猛推王律师并拳打脚踢,众警围观、不闻不问。王律感叹:律师如此,嫌疑人权益谈何保障?
    1. 微博附图
    转发 5813评论 1256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