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太平猴魁2011的头像

太平猴魁2011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太平猴魁2011

    文章有点长,布局也有点乱,但个中分析不无道理,得耐心看
    #悦读#薄熙来个人命运模式样本分析(文/徐艳阳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院长)薄熙来个人命运的确极端了些,但若提炼其命运的核心,撇开那些极端的戏剧化的浮沫,得出的“公约数”也许并不传奇,其隐含的价值旨趣、规则体系很可能为我们大多数人所共享🔗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78评论 2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太平猴魁2011

    何需赌咒?可以申请会见是死刑犯和家属双方均有的权利,即便问过了曾本人,但可曾征询过家属的意见?况六月最高即已核准,距实际执行有近一月时间,执行法院在干吗?所以这次长沙中院的错已经板上钉钉了!
    【赌咒】就对曾成杰执行死刑前未通知家属的质疑,长沙中院先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后又回应称,曾死刑前已被告知有权见亲属,但未提要求。曾临刑前是否被告知有权见亲属,及其是否要求见亲属,已无对证。请法官赌咒:如曾没说不愿见家属,说曾不愿见家属的法官全家死光光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太平猴魁2011

    从没上过推,终于知道大概咋回事儿了//@石扉客在北京: 再转下 //@文三娃: 八卦版的《推特中文圈发展简史》,推荐给不熟悉“外国微博”的朋友们。[嘻嘻]
    相比熙熙攘攘的国内微博,“外国微博”——推特中文圈的这点人气实在太不起眼儿。 但也许,新浪微博是一座五彩缤纷但随时面临拆迁的娱乐城,推特是街角不起眼但从来不打烊的小酒馆。🔗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太平猴魁2011

    赞同!无论涉及具体操作还是立法规定,都有在事实基础上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以促进法律大环境的逐步完善。这件事情的处理感觉无论法官还是律师都被法律之外的某种东西玩儿了,同为法律人的律师和法官此时似该“执手相看泪眼”,不是么?
    #公开和权威#靖江事件再次告诉我们,奠基在神秘主义之上的司法权威只能是空中楼阁。公开,也只有公开,才能让舆论清议第一时间看到真相,看清众生真实面目。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