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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柳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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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志强: 装不知道? //@米瑞蓉: 周峰是谁? //@赵晓: 今天在下为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专述一文,评国企反腐,言辞犀利,不知结果如何。
    【传中石油子公司涉嫌国资流失 周姓自然人受益最大】“中石油反腐案”继续发酵,继蒋洁敏“落马”,与中国石油有业务关联的企业也卷进反贪腐风暴。高新发展披露出信息显示,中石油旗下四川华油在鸿丰钾肥的股权构成中却难避国资流失嫌疑,而一名叫做周峰的自然人被认为受益最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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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景洲: 学习了。 //@刘晓原律师: 最高法、最高检没有立法权。两高的这个解释,表面上是司法解释,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作的法律解释,按照《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这个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必须把”两高”关进笼子里】今年7月,高检发出“严厉打击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的非法集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昨天“两高”突然又抛出严打“谣言”,转发500即为诽谤罪的解释。这些所谓解释行为,首先违宪,其次违背了立法公开的原则,由此下去公民权利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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