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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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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新快报:上周五上午,人被带走了,我们没有吭声;上周六,我们没有吭声;星期天,我们没有吭声;星期一,我们没有吭声;昨天,我们还是没有吭声。因为,我们总是想,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请读者诸君尤其是同行们原谅,我们这样做,没有为革命而牺牲而献身的勇气...真的很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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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头版:呼吁放人】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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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难眠!见证了@吴鹏彬律师 @浦记岳西翠兰 成为特大律师的胜出过程。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本应有六名律师出庭为三位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力请求人代理楞只被充许他俩出庭还把所有原告弄成旁听。全部代理过程一个字卷没看见,被搜身安检进到法庭,求询问被告一句话立即被驱除法庭![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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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问我为什么选择做律师? 我是在34年前进入这个行业的,那时我国刚刚要走法制之路,我毫不怀疑通过我们的努力会把中国建设成为法制国家,没有冤案,生活井然有序,于是一生在努力,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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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红水不超标的局长一路货//@何兵: 反正他自己不吃,当然无所谓。 //@检察官王子: 你吃吃看
    广东韶关农业局副局长陈少梦:镉大米是长期污染,不是毒大米,吃一两年没问题。一个农业口的官员,说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话,实在让人动怒。再想之前报道的江豚不好吃,所以不必保护的言论,我国部分官员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中学生都能正确回答的问题,官员们却插科打诨歪理邪说,你是装傻还是真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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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回复@缘来深浅: 你同这样的人去说已经多余.他根本不懂律师执业规则和法学研究的区别.这样自以为是的人不少.
    #应禁止判前变卖私企财产#政府未判决前强行变卖私企资产 严重违法,同重庆王立军所犯错误同出一辙,直接将曾成杰等被告送上死路。必须在全国禁止这种错误做法。资产拍卖权归股东自己。政府公安在未判决没收前,无权拍卖私人财产。中央政法委应重申发文1990年的文件。支持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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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或”两高“与行政部门联合发文,均违宪】依照宪法,最高法应独立行使审判权,最高检应独立行使检察权,联合发文与“大三长”合署办案一样,直接违反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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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博文 《福州记(一)》 - 福州记(一) 福州,烈日,酷暑。 念斌案今日开庭。 这个案件,涉及两条已经失去的生命(丁云虾的两个小孩),和一条悬而未决的生命(已经被福州中院和福建高院判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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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媒:开房案至少应有6人以上参与对女孩性侵】而未露面的四个或更多的人的级别、身份会更高。疑点:1.两位副市长出面欲找家长和谈私了,警方疑作伪证,为谁背书?;2.长途奔袭150公里,穿过整个海南,为谁特供?3.当地传说处级干部流行破处说法,破处了也就意味着向厅级干部升迁。真相或许永远是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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