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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_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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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g_201012

    这还只是其中一步~//@haibo的微博: 我办一个准生证需要一个完全不在一个城市的老大妈飞扬跋扈的开初婚未育证明,真想说:关你们毛的事啊,拿个鸡毛当令剑。//@任志强: 人权生而有之。 //@周天勇: 有1300万黑户人口,还是慈悲为怀,大赦天下,给他们上户口,让他们正常上学和工作吧,让他们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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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生孩子,小孩就是香港户籍了;在美国生孩子,小孩就是美国户籍了;在欧洲生孩子,小孩就是欧洲户籍了;在中国生孩子,小孩子不一定是中国户籍,可能是黑户,生命的合法性来源于政府的“准生证”。强烈呼吁孩子一出生就应该享受自然国籍,不要因为大人的过错而惩罚孩子!支持的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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