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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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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证据轻口供,对,严重支持。但不要因为一方是被告,一方是公诉人,就实施双重标准。二位砖家,眼瞎了不可怕,心瞎了才可悲。
    #本报声音#【薄熙来案翻供无损证据效力】薄熙来案一审开庭结束。陈光中说: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薄熙来虽然在法庭上全面翻供,法庭也尊重了他的自我辩护权,让他充分表达,但是这不等于翻供法庭就不能定罪。【法制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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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YY的老婆: 一大群毛毛正在袭来。 //@YY的老婆: 重证据轻口供,对,严重支持。但不要因为一方是被告,一方是公诉人,就实施双重标准。二位砖家,眼瞎了不可怕,心瞎了才可悲。
    #本报声音#【薄熙来案翻供无损证据效力】薄熙来案一审开庭结束。陈光中说: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薄熙来虽然在法庭上全面翻供,法庭也尊重了他的自我辩护权,让他充分表达,但是这不等于翻供法庭就不能定罪。【法制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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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捍卫人间正道v: //@西辞唱诗1: 受贿110万,证据做得巧,薄收5、8、5,谷就去拿5、8、5,真是配合巧。[偷笑]受贿2000万,证据做得妙,绕来绕去,房子在送钱人未婚妻手里,看你们怎么到法国去收缴。[嘻嘻]贪污500万,证据做得密,工程涉密,大笔一挥,十年不过问,上级单位不知是吃啥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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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声音#【薄熙来案翻供无损证据效力】薄熙来案一审开庭结束。陈光中说: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薄熙来虽然在法庭上全面翻供,法庭也尊重了他的自我辩护权,让他充分表达,但是这不等于翻供法庭就不能定罪。【法制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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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自大唐天竹 《说几句法盲听得懂的话》 -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的审理过去了三天,一些媒体无视中宣部“案件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报道”的规定,大刀长矛,...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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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熙来:按照检察院的观点,王正刚、谷开来都不会说假话,只有薄熙来说假话,王正刚、谷开来都不会贪,只有薄熙来会贪。这个逻辑能成立吗?事实上王正刚主动想把这个钱贪下来进行行贿,这个事已经确认无误。谷开来收下钱,检察院是清清楚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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