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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潮君

    先整个套娃,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图。首先第一点,这篇文章虽然收录《鲁迅全集》里面,但是他就不是鲁迅写的,作者笔名叫林默,真名叫廖沫沙。廖沫沙这篇《论“花边文学”》,批驳的是1934年时《申报》上另一篇叫《倒提》的文章,认为那篇文章是在“代西洋人如何辩护说教”,因而作者是“买办”。那篇《倒提》的文章作者,笔名叫公汗,很不巧就是鲁迅的笔名之一,等于说一群大V在这“鲁迅:对,我说过”半天,发出来的还是篇朝鲁迅吐唾沫的文章片段。抛开事实不谈,我们再来说说这几篇文章发生的背景是什么。当时是上海的租界里面一群动物保护人士立法,规定不得倒提鸡鸭,违者罚款。于是很多人鸣不平,觉得西洋人对中国人的待遇还不如对待鸡鸭。而鲁迅写这篇文章,是希望人们不要抱有幻想,指望西洋人会因此发善心善待华人,而是要自己争取:“鸡鸭这东西,无论如何,总不过送进厨房,做成大菜而已”,“人能组织,能反抗,能为奴,也能为主,不肯努力,固然可以永沦为舆台,自由解放,便能够获得彼此的平等,那运命是并不一定终于送进厨房,做成大菜的”,“租界上并无禁止苛待华人的规律,正因为我们该自有力量,自有本领,和鸡鸭绝不相同的缘故。”但很遗憾,廖沫沙没没看出这层深意,反而认为鲁迅这篇文章是在给洋人说话,《论“花边文学”》这篇,更是直接指责鲁迅:“第一,这般人是常以了解西洋人自夸的”,“第二,他们往往赞成西洋人统治中国,虐待华人”,“ 第三,他们最反对中国人怀恨西洋人”,这些话后面也叫廖沫沙吃了大苦头,但按下不表。最后我想说的是,有些不学无术的,你要真看过一点书,也不至于一点书没看进去啊,鲁迅在收录这几篇文章的文集《花边文学》里,已经作序将事情讲得一清二楚:“这一个名称,是和我在同一营垒里的青年战友,换掉姓名挂在暗箭上射给我的。....至于我们的意见不同之处,是我以为我们无须希望外国人待我们比鸡鸭优,他却以为应该待我们比鸡鸭优,我在替西洋人辩护,所以是“买办”。”鲁迅和人对线,从来都是堂堂正正,该是骂你的就是骂你的,把廖沫沙这篇文章收进来的原因,也就是要“有的放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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