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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亚玲

    刚刚,我接到了“国航监督员”案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赔偿牛某虹精神抚慰金50000元,公证费1300元,共计51300元;在我个人微博发布道歉声明,并连续登载7天。对此,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要说的话,此前都已经说过了。前情链接:微博正文判决书原文,我此前也公布过了。相关链接: ...展开 04:18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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