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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财经

    #乔天明案5年后终迎一审判决#,剑南春所受影响仍待观望】3月24日下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剑南春集团”)原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这起从2018年庭审的案件终于有了判决结果。根据判决,乔天明除了要缴纳4亿元罚金外,还需要将私分的国有资产及其相应收益返还给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此前业内猜测,这一处罚是否会导致剑南春股权结构发生改变,但一切还是未知数。判决显示,2003年剑南春集团改制,乔天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2006年至2012年之间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38万元。改制期间,被告人乔天明伙同他人,通过伪造财务资料等方式隐匿了近2.64亿元应归改制后的剑南春集团所有。乔天明案主要与2004年的剑南春MBO有关。MBO是Management Buy-out的简称,一般译作“管理层收购”。乔天明案5年后终迎一审判决,剑南春所受影响仍待观望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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