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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岁女孩被2名14岁男孩侵犯#:其中1人因未满14周岁被释放】陈丽(化名)是山东省济宁市某区县人,女儿11岁,3月10日出门迟迟未归。3月13日,女儿给陈丽发消息,称“自己没事,不想上学了”。后来,陈丽在理发店找到了女儿,“我问了好多话她都没有回应,只是不断地说,不想回家。” 陈丽察觉出了异常,要带她去诊所检查。再次追问下,女儿的眼泪突然流了下来,她不断地重复着,“妈妈,你能不能保证,一定要去找他们……”女儿称,其通过朋友认识一名男孩殷泽(化名),对方比她大2岁左右。3月10日晚,殷泽和另一名男孩周飞(化名)以她的一位女性好友在殷泽家里为由,将她引至其家里,“结果发现屋里根本没有她朋友。” 两名男孩称她的朋友去了卫生间,一会儿回来。说话间,便锁死了房间的门。女儿察觉到不对劲,结果两名男孩对她打了耳光,后往她肚子上猛踹一脚,然后将她的手腕按住,然后两名男孩对她实施了侵犯。“最后2名男孩给她录了视频,威胁她,称如果给父母说,他们就把视频散播出去……我看着孩子身上的淤青,不敢想象这是两个14岁左右的男孩能做出的事情。” 陈丽说。13日下午,陈丽报案。15日,民警告诉她,殷泽因未满14周岁,已被释放,将不承担法律后果;周飞已被刑拘,将被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我女儿是殷泽骗至其家中,也是其主导了这次犯罪,结果他却被释放了。”陈丽曾去过殷泽的家,听说殷泽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对他也管不上,主要跟着爷爷奶奶,“事发至今,他们家连一句道歉都没有,难道未满14周岁,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犯罪,伤害别人了吗?他们不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吗?” 记者曾多次尝试联系殷泽的家长,但对方始终未接电话。周飞家的一位长辈表示,他们曾多次去刑警队,希望能碰到女孩的父母,希望向对方赔礼道歉,但始终没有碰到,“3月17日,我才打听到女孩家长的电话,想和对方面谈,沟通一下这件事,也希望能让自己家孩子少进去几年。”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东晨律师说,本案中,由于殷泽涉嫌的是强奸而非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所以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刑事处罚。刘东晨律师强调,对于殷泽的强奸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矫治教育措施。另外,陈丽还可以向周飞、殷泽的家长提起民事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网页链接 大风视频的微博视频收起 00:21 207万次观看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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