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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郭刘勃

    辛亥革命后,清朝的年号当然不用了。中华民国该采用什么纪年方式,当时有许多有趣的争论。有认为应该用黄帝纪年的,根据古籍当中记录的上古圣王黄帝登基的时间,推算下来,这年是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也有认为应该从孔子出生开始算,今年是孔诞多少年。但是最后,还是采用一种更加和世界接轨的纪年办法,采用西方通用的格里历,也就是我们今天一般说的公历。公元1912年是民国元年,1912年的1月1日,是这一年元旦。那问题来了,传统上,元旦是用来称呼农历年的第一天的,现在,改称公历年第一天。那原来农历年的第一天该怎么称呼呢?1914年,有人给袁世凯提了个建议,农历的元旦,叫春节;端午节,叫夏节;中秋节,叫秋节;冬至,叫冬节。但这个创意并没有被普遍接受,民国时用得更多的,就是叫“旧历新年”。我们知道,民俗传统是很顽强的。不会因为你政府改了新历法,就全社会一下子全盘接受新历法。很多传统节日都是旧历法有关的,正月十五元宵,八月十五中秋,节庆内容都是和天上圆圆的月亮结合着,用公历的话,1月15日、8月15日天上月亮不定啥样,怎么过节啊?所以,民国就进入了一种新旧历法并行的二元状态。各种官方活动,用新历法也就是公历,有些知识精英,也喜欢用公历;民间的主流,还是用旧历法也就是农历。对这种二元状态间的互动与张力,有学者作了梳理:第一个阶段:从1912年到1919年,基本是相安无事。官方对公历是想大力提倡的,但当时政府实际上力量比较弱,民间不想改变,它也就不强行干涉。从当时的媒体报道看,农历新年比公历新年热闹得多。于是,当时的舆论,提出了一些非常有趣的说法。把公历新年叫“民国之新年”,这是中华民国定的过年的日子;把农历新年叫“国民之新年”,这是全国民众选择的过年的日子。或者叫公历年叫“法定之新年”,农历年叫“自由之新年”。1919年过农历年的时候,《申报》有个报道尤其好玩。它说,新历年北京住户没有换春联的,一到旧历年,大街小巷无不焕然一新。这个我们今天也还是这样,倒也没啥。它还说,有一件事是往年罕见的,就是放爆竹,“响声四起,通宵不绝,亦似北京市民含有无限快乐之情。”也就是说,1919年的报纸,把到处放爆竹,是当作一个新现象来报道的。可见过年放爆竹这事,虽然历史很悠久,但原来也不见得特别流行。1919年被放大的一个习俗,是古老传统,而1919年大家都知道发生了一件大事,五四新文化运动,则现代化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新与旧交织的时间,就是这么奇妙。然后第二个阶段,1920年到1927年,社会变得激进,于是对旧历新年,开始有了很多批判。当时媒体报道,1920年的1月1日,是民国建立以来最热闹的一个元旦。五四之后,中国渴望除旧布新,企盼和先进文明接轨的热情,是前所未有的。与之相应的,就是旧历新年遭到了严厉批判。各种祭祀活动是迷信啊;很多庆典很奢靡浪费啊;过年休息时间太长,耽误生产啊,比如陈独秀说:“中国的旧历新年,没有丝毫历史上纪念的意义,全国人竟有十余日事实上的休息,各社会一切停顿,真是世界上一件怪事”;还有人说,给小孩压岁钱,会把小孩变得“卑鄙嗜利”……当然,刚刚被炒热的旧传统,过年放爆竹,被批判会造成多少浪费和危险啊。从这些话题看,一百年了,吵的啥真是没怎么变。不过,我们也不要高估这些批判的实际影响力。当时,能够在报纸上写文章的人,和能够阅读报纸的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是微不足道的。于是进入第三个阶段,政府企图废掉旧历新年,这种努力从1927年开始,到1937年彻底失败。1927 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政府的力量相对强了。于是通过政策改变习俗这件事,变得好像至少可以试一把了。中国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宣传部 1928 年 1 月 1 日发布了《为实行国历告各界民众书》,把公历称为“国历”,并且定了调:“国历,是革命的国府明令规定,颁布实行的,所以革命政府治下的民众都应该一致遵行,不容非议的。同时也可以说,反对实行国历的,便是违反国民政府命令,便是反革命。”于是,旧历新年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春节,当然也就不放假了,而且各种节日庆典被严厉禁止。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两个国民党党员,党员甲在旧历年这天,看见了党员乙,拱手说了句:“恭喜发财。”于是党员乙就把党员甲举报了,按照国历,今天是个平平无奇的日子,你怎么还想过年了!于是党员甲被罚在总理遗像前立正十分钟反省。上海有一户人家迎财神,两个警察就把这家的主人带到公安局,所有迎神的祭品,大鱼大肉的,全部没收,而且你有钱干这种无聊的事,我再罚你一笔钱。有个江北来上海的劳工,在自家门口放鞭炮,也被警察抓了。“你好大胆子,怎么胆敢过旧历年,反革命啊。”结果这位说,我不是过年,今天我爸生日,我放个鞭炮。最后罚了三个大洋了事。这么严厉,是不是从此把旧历年彻底封杀了?也没有。因为这属于抓典型和警察创收,实际上有关部门不想多事的时候,又管得很松。也有报道说,过年的时候,有人就在警察局门口放爆竹打麻将,这都是法律所禁止的,但是并没人管。全国最发达的城市上海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就可想而知了。这么折腾到1934年,其实就已经折腾不动了。国民政府的新规定,变成了不许过旧历年的,仅限于公务机关,民间实在要过年就算了。这等于回到了官方归官方,民间归民间的那种状态。到1937年,日本入侵,兵战凶危国家存亡之际,当然就没空管这事了。下一轮大变化,要到1949年。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时,采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但是也保留了农历。并且定下来,阳历1月1日称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正式改称“春节”。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令270号《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放假天数是春节3天、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元旦1天。你注意,这里面,国庆节、劳动节、元旦,都是新节日,只有春节,和传统文化有关。所以有研究者看来,此时春节已经成了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唯一展示平台,所以春节和新生的现代国家之间,其实有一种天然的紧张感。我国的政策,也发生过两次180°的大转弯。一次是1967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说为了适应革命形势,根据群众要求,春节假期取消。《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夺取革命、生产双胜利,国务院发出今年春节不放假的通知。”新中国的政策执行力,当然不是南京国民政府可比的,所以接下来的十来年,春节就真的没有什么庆祝活动了。最多就是老百姓私下里搞一点自己认为不能没有的过节仪式。然后到了1977年,又是一次掉头。新闻报道当中,又出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各界人士新迎新春”的字样,1978年《人民日报》又出现了“全国人民大团结,欢欢喜喜过春节”的主题。1979年1月1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两封读者来信,一封题目是《为什么春节不放假?》,一封是《让农民过个安定年》,能够上《人民日报》的读者来信意味着什么,这就懂的都懂了。果然,几天后,部分省区都宣布恢复春节放假,到1980年就全国恢复春节放假三天的制度。然后到1984年,当时的国家主席李先念除了发表元旦贺词之外,也发表了春节祝词,这当然标志着春节重新成为国家高度重视的节日。此前1983年,其实还有一件大事至关重要,就是春节联欢晚会。其实,早在中央电视台还不是中央电视台的时候,迎春晚会早就有了。但1983年,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79 年全国电视机拥有量才 485 万台,1982年就达到了2761 万台,注意,那会儿一台电视机打开,面对的可不是一两个观众,前面围着一大帮子人呢。所以看春晚成了一件全国人民都参与进来的特有仪式感的事情。而我们知道,所谓仪式,是一种规范化的,带有表演性的,可以重复的行为。所有参与这个行为(包括观看)的人,很容易产生一种感觉,就是我们都是自己人,书面点的说法,叫“共同体意识”。春节当然确实是一个古老的节日,但你看古书上记载的过年习俗,很多和今天的庆祝方式已经没有关系了。或今天仍然保存着的一些习俗,可能全国各地都不一样。实际上,之前这几十年里,从塑造中国人的共同体意识这个角度说,春晚的意义超过任何传统习俗。春节应该怎么过,不同的地方本来差别本来很大,强调各地的习俗,可能强化的就是地域意识而不是中国人的意识,看春晚才是全国人民共同参与的仪式,共同享有的习俗。并且春晚实际上还给某些地方的习俗赋能,让它近乎成为全国人民的习俗。比如过年吃饺子,我南方人本来没这个习俗,但春晚上听了N遍“初一的饺子初二的面”,对此也就近乎默认了。虽然过年仍然不见得吃饺子,但比方说碰到一老外,跟你招呼:“中国年,吃饺子!”不是特别较真的人,也就不去纠正他了。当然,这些年春晚这个仪式还在,仪式感却早已不复当年。不过,只要国家还有活力与梦想,总会不断有新要素为这个节日赋能的,但不要强行硬上,弄得吃相难看就好。祝大家春节快乐,万事如意。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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