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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鹏律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规章无效】2017年5月2日,在世界新闻自由日的前一天,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称“国家网信办”)以国家网信办1号令的形式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但是国家网信办不具有制定规章的主体资格,其制定发布的“规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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