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上看到于欢案一副截图,一标有聊城中院张文峰法官的微博说:“如果我的母亲被凌辱,拿屌甩脸,身为法官的我当然第一时间拿手机录像取证啊······”。如果他与于欢换位,正确处理方式应该是,(他妈正被辱)你们先辱着,别着急;哎,手机呢,我先取个证!忑色法院用的这特么是机器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