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厨子新号: //@李铁军: //@烹肘: 之前转过类似的,发现被删了,再转。这内容哪违法?若是虚构事实诬陷他人犯罪,是刑事案件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应该不是删帖。 //@杨学林律师: 转发微博